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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環保通用技術要求等3項國標6月起實施

2008-05-07 10:20     來源:質檢總局網站     編輯:張方翼

  從國家標準委獲悉,在經過徵求意見稿等多道程式以後,3項塑膠購物袋國家標準日前已由國家標準委發佈,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3項國家標準分別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塑膠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GB 21660—2008)、推薦性國家標準《塑膠購物袋》(GB/T 21661—2008)和《塑膠購物袋的快速檢測方法與評價》(GB/T 21662—2008)。國家標準委相關人員表示,原計劃的6項塑膠購物袋國家標準現已經合併為3項,目前有關塑膠購物袋的國家標準已經全部正式發佈,下一步重要的是做好標準的宣貫工作。

  根據《塑膠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的要求,塑膠購物袋的最小厚度應不小于0.025毫米;塑膠購物袋應有環保聲明,如“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等內容;塑膠購物袋還應有警告語和安全性説明,如“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險,請遠離嬰幼兒”等,直接接觸食品塑膠購物袋應標有“食品用”字樣。《塑膠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還規定,塑膠購物袋的標識需要明確袋的名稱、標準編號、規格、公稱承重等,如名稱分為塑膠購物袋(普通塑膠購物袋)、降解塑膠購物袋、澱粉基塑膠購物袋(澱粉含量應不小于15%)等。其中,塑膠購物袋的標識要用醒目的顏色,應不易褪色或脫落;可以採用印刷或噴塗等方法,但應不損害塑膠購物袋的性能;每個塑膠購物袋一般為一個標識,如有必要,可予增加;標識應位於塑膠購物袋的明顯處,塑膠購物袋還應明確標識生産廠家名稱等資訊。

  《塑膠購物袋》則對塑膠購物袋的感官提出了明確要求,塑膠購物袋一般為樹脂本色或白色,其他顏色應由供需雙方商定;塑膠購物袋不應有明顯異嗅;袋膜應均勻、平整,不應存在有礙使用的氣泡、穿孔(不包括透氣孔)、塑化不良、魚眼、僵塊、絲紋、挂料線、皺折(不包括折邊等正常折疊引起的折痕)等瑕疵;有印刷的塑膠購物袋其印刷的油墨應均勻,圖案和文字應清晰、完整,印刷剝離率小于20%。 標準還對塑膠購物袋的術語與定義以及提吊能力、封合強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學性能,塑膠購物袋的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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