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白酒産品實物品質抽樣合格率為90.9%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白酒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白酒産品品質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四川、重慶、貴州、雲南、陜西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33家企業生産的350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産品實物品質抽樣合格率為90.9%。
此次抽查依據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準》、GB10344《飲料酒標簽標準》、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等國家標準及相關産品標準規定的要求,對白酒産品的感官指標(色、香、味、格)、理化指標(酒精度、總酸、總酯、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固形物、糖精鈉)、衛生指標(甲醇、鉛)以及標簽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白酒産品的衛生指標全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品質問題:
1、部分産品酒精度不合格。酒精度又叫酒度,是白酒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是指在20℃時,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企業在標簽上應向消費者加以明示。抽查中有部分産品的酒精度達不到明示酒精度的指標。
2、部分産品總酸含量不合格。總酸是白酒中所有揮發和非揮發性酸的總和,具有香氣,是呈味物質,在白酒中起到調味作用,其含量及比例適當,飲後就會感到清爽利口,醇滑綿甜;反之若總酸量少,酒味寡淡、後味短,而總酸量過大,則酸味重、刺鼻。抽查中有部分白酒産品的總酸含量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
3、部分産品總酯含量不合格。總酯是白酒中所有酯類芳香物的總和,其含量的多少與酒的品質及香型有關,若總酯含量太低則酒味淡泊。抽查中有部分産品總酯含量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
4、部分産品固形物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固形物是指白酒在100-105℃水浴條件下將乙醇、水分等揮發性物質蒸幹後的殘留物。固形物的含量多少是蒸餾酒的特徵性檢測指標,所以在國家標準中做了上限要求。抽查中有部分産品固形物含量超出標準規定的要求。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品質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品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品質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同時,對抽查中品質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白酒産品品質進行跟蹤抽查,促使白酒行業整體品質水準的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白酒消費常識
一、白酒的分類
(一)按香型分類:
1、濃香型白酒:以糧谷為原料,經固態發酵、貯存、勾兌而成,具有以己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的蒸餾酒。
2、清香型白酒:以糧谷等為主要原料,經糖化、發酵、貯存、勾兌而釀製成,具有以乙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的蒸餾酒。
3、米香型白酒:以大米為原料,經半固態發酵、蒸餾、貯存、勾兌而製成的,具有小曲米香特點的蒸餾酒。
4、醬香型白酒:以高粱、小麥為原料,經發酵、蒸餾、貯存、勾兌而製成,具有醬香特點的蒸餾酒。
5、兼香型白酒:以穀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貯存、勾兌而釀製成,具有濃香兼醬香獨特風格的蒸餾酒。
此外,還有鳳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芝麻香型白酒和豉香型白酒等。
(二)按生産工藝分類:
1、固態法白酒:以糧谷為原料,經酒醅固態發酵、貯存、勾兌而成,固態法白酒大都香氣濃郁,口感柔和,綿甜爽凈,余味悠長。
2、液態法白酒:以穀物、薯類、糖蜜等為主要原料,經液態法發酵蒸餾而得的食用酒精為酒基,再經串香、勾兌而成的白酒。液態法白酒一般沒有固態法白酒那麼好的香氣和口感。
二、如何選購和飲用白酒
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飲用白酒産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消費者在選購白酒産品時,應首先選擇大中型企業生産的産品。這些企業的白酒品質上乘,感官品質、理化指標俱佳,低度化的産品也能保持其固有的獨特風格。
(二)科學飲用白酒,有益身體健康。由於白酒中含有乙醇,少量飲用後能刺激食欲,促進消化液的分泌和血液迴圈,使人精神振奮。飲用白酒過量會刺激胃粘膜,不利消化,輕者過度興奮,皮膚充血,意識模糊,人的控制能力降低;重者知覺喪失、昏睡等症狀。因此,為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不要過量飲用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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