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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常州市臺商法律服務團成功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2014-04-04 16:17     來源:台灣網     編輯:孟雅詩

  台灣網4月4日常州消息 日前,江蘇常州某重點臺企向市臺辦反映,一名陸姓女員工曾于1997年至2004年期間在該企業工作,現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生活陷入拮據中,要求該企業支付養老金。

  據了解,該員工在臺企工作期間,公司為其購買了太平洋保險公司的商業養老保險,2003年為其辦理了社保,2004年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所簽合約均有雙方簽字認可,現在她雖已達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但因社保繳納年份不足,還不能享受領取養老金待遇,讓臺企支付養老金更是沒有任何依據。據此,常州市臺辦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請臺商法律服務團律師“會診”。

  為了維護臺商合法權益,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産,同時兼顧到為群眾辦實事好事的精神,市、區兩級臺辦與臺企、臺商法律服務團律師以及當地鎮政府、社保中心一道協商,最終以鎮政府、相關企業及員工本人幾方聯手共同來補齊欠繳的社保,圓滿解決了這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的臺商求助。(台灣網常州市臺辦通訊員 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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