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強化智慧財産權司法保障 優化涉臺審判服務
中新社福州4月22日電(記者 張彩林)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夏先鵬22日在此間舉行的福建省法院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上稱,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內,福建省智慧財産權審判將重點抓好執法辦案,大膽推進智慧財産權司法品牌建設,並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智慧財産權審判隊伍,為建設海西做出貢獻。
今年4月26日,是第10個世界智慧財産權日。數據顯示,2009年,福建法院受理各類智慧財産權民事案件1359件,審結1178件,積極穩妥化解各類智慧財産權糾紛。受理各類智慧財産權行政案件23件,審結23件;受理各類智慧財産權刑事案件54件,審結50件。截至2009年底,已經有2000多份智慧財産權裁判文書通過“中國智慧財産權裁判文書網”向社會公開。
在涉臺審判方面,福建法院採取了三項措施優化涉臺智慧財産權審判司法服務,促進兩岸交流合作。一是創新司法理念,正確把握審判尺度。部分中院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臺商協會建立協作化解糾紛工作機制,及時、有效維護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二是在審理涉臺智慧財産權糾紛中,慎重採取訴前禁令等強制措施,做到“不影響生産、不影響形象、不影響穩定”;三是為涉臺企業開闢服務通道。通過定期召開涉臺案件分析會、進行問卷調查、走訪座談,加強司法服務與指導。針對審判過程中發現的矛盾隱患,及時發出司法建議書,幫助涉臺企業提高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的能力。
在處理涉外定牌加工案件中,福建省法院充分考慮福建作為涉外定牌加工大省的實際情況,組織案件比較集中的福州、廈門中院與海關就此類案件中涉及的商標侵權問題如何適用法律進行研討,統一執法標準,提升司法審判水準,有效應對金融危機對福建省定牌加工企業造成的衝擊。
此外,福建省法院加大了智慧財産權案件調解力度,將訴訟調解貫穿于智慧財産權民事案件審理的全過程,智慧財産權民事案件一審調撤率達65.19%,二審調撤率達63.2%,均創歷史新高。其中,對群體性系列糾紛案件,指定專人負責,靈活採取領導參與制、合議庭共同調解制的方法調解了多起系列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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