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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獲准在福建自貿區開辦獨資海員外派機構

2015-06-23 11:08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王君飛

  近日,福建海事局發佈《關於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試點實施臺商獨資海員外派機構資質審批許可的公告》,明確自6月8日起,臺商可在福建自貿試驗區開辦獨資海員外派機構。據悉,這一舉措在全國四大自貿試驗區中尚屬首例。

  公告明確,只要註冊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600萬元人民幣、具有足額交納100萬元海員外派備用金的能力、自有外派海員達到100人且滿足海事管理機構關於海員外派的其他相關條件,臺商企業即可向福建海事局提出申請,經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審批後,便可獲得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開設臺商獨資海員外派機構的資質,為臺灣船東所屬的商船提供船員派遣服務。

  據悉,為方便臺商企業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福建海事局分別在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平潭、廈門三個片區設立了海事受理窗口,遞交申請後30個工作日即可完成辦理審批程式,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該政策落地後,將吸引更多臺商企業到福建自貿試驗區投資開辦海員外派機構,福建對臺船員勞務市場品牌效應將得到進一步顯現,同時也對帶動福建省船員勞務輸出市場,助推福建船員産業集群效應産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自2013年11月以來,福建海事局已組織5期臺灣船員適任培訓班,165名臺灣船員獲得由福建海事局簽發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為開拓福建對臺船員勞務市場打下了良好基礎。此次試點實施“臺商獨資海員外派機構資質審批許可”這項專屬於福建自貿試驗區的試驗項目,對臺灣航運市場船員服務行業而言是一項突破性的政策紅利,對於規範兩岸船員勞務服務、加強兩岸船員産業合作將産生重要意義。見習記者王瑩 通訊員聶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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