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集美臺胞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放寬
9日,筆者從廈門集美區臺商服務中心獲悉,即日起該中心推出“服務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廈投資註冊”、“放寬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限制”等多項新措施,以進一步推動兩岸經貿合作與交流。
據了解,在投資註冊服務方面,當地鼓勵臺灣地區經濟類社團法人組織作為經濟組織來廈投資設立企業,對其投資主體資格證明免於公證。允許臺灣地區投資者以其合法擁有的大陸境內不動産出資,允許臺資企業股東以其現匯貨幣形成對該企業的債權作為出資,增加註冊資本。
與此同時,放寬臺商投資企業首期出資期限。對新設立的臺資企業因客觀原因首期出資無法按期到位,允許首期出資延長到6個月。放寬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限制,除《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禁止和限制經營事項外,今後,臺灣居民申請登記個體工商戶,參照境內個體工商戶登記規定,在所在轄區工商部門辦理登記。(吳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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