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出臺新政扶持臺商將規劃設立臺商村
近日,出臺的《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臺商投資扶持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臺資企業放寬命名和投資領域,簡化投資主體資格證明,實施稅費優惠等政策,並允許符合條件的臺商在“臺商村”內自建住宅等,以推動臺資企業參與雲南經濟建設,提高滇臺經貿合作水準。
雲南省臺灣事務辦公室介紹,截至2009年10月底,雲南省累計批准臺資企業529戶,合同投資額為7.793億美元。臺灣頂新、統一、天福、旺旺等知名大企業在滇均有投資。為了讓臺商在雲南更有歸屬感,《意見》提出,雲南將適時規劃設立“臺商村”,凡在雲南投資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或者年納稅300萬元以上(不含出口退稅部分)的臺商企業,可在“臺商村”中規劃土地,用於自建住宅。
臺商子女(由各地臺資企業協會提出名單,由當地臺灣工作和教育部門核定)在企業所在地就讀,享受本地學生同等待遇。對持有臺灣地區駕照的臺商,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基礎知識輔導和考試合格後可直接換取駕照(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等特殊車輛駕照的除外)。另外,雲南省還將放寬臺資企業命名規定。臺資企業註冊資本達到《公司法》規定最低數額的,允許其在名稱中使用“雲南”和“雲南省”。
去年在昆明石林設立臺灣農民創業園後,現代農業成為繼高新技術産業、精密機械製造等臺灣優勢産業以外的新亮點,現在包括金融、物流、資訊諮詢等更多投資領域向臺商臺資開放。《意見》提出,鼓勵臺灣投資者利用雲南資源、區位等優勢,投資高新技術産業、現代農業、生物資源開發創新産業、文化産業、物流産業、旅遊開發等雲南特色優勢産業項目。鼓勵臺資投資教育、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以及商業、保險、金融、資訊、諮詢、仲介等第三産業,鼓勵臺資企業在雲南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具有雲南特色、比較優勢明顯、産業附加值高、創新能力強、節能環保、可持續發展的臺資項目可以獲得優先保障企業用地的省級重點項目管理政策。
鼓勵臺商利用“昆交會”、“農博會”等平臺開展滇臺經貿洽談活動,拓展對臺招商引資渠道。鼓勵重大臺資項目向省級以上經濟、旅遊、口岸開發區和工業園區聚集,形成具有較大規模、明顯優勢和特色的臺資産業集群。《意見》支援臺資企業自主創新,利用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對臺資企業技術改造給予補助。
《意見》還提出,擬建立重點臺資企業聯繫制定,設立重點臺資企業綠色通道,為其提供業務申請、諮詢、指導、監督及投訴受理等服務。落實掛牌保護制度,對列為省、州(市)、縣(市、區)掛牌保護的臺資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採取強制措施,或對臺資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財産進行扣壓或查封的,按照相關決定關於“必須分別報省、州(市)、縣(市、區)委政法委協調同意後執行”的規定執行。雲南省還將繼續完善臺商權益保障聯席會議機制,及時有效解決重大、複雜的臺商權益糾紛,切實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記者 吳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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