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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創涉臺審判庭 臺商維權“通道”更寬廣

2009-03-09 09:34     來源:福建日報     編輯:張方翼

  兩年之內,兩度首創。

  昨日,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正式成立。這是首設“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之後,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大陸涉臺司法審判工作中的又一首創之舉。

  與“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依託涉外民事審判庭不同,“涉臺案件審判庭”將是一個單獨建制的專門審判庭。

  當天,運作20個月的“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結束使命,同時撤銷。作為“涉臺案件審判庭”的鋪路者,合議庭成立以來,有效維護了臺商的合法權益,形成了臺商維權的“綠色通道”。新審判庭的成立,將使“綠色通道”越來越寬廣。

  運作兩年 成效顯著

  漳州是臺胞主要祖籍地,臺商投資集中,在漳臺胞也多。“而且臺商對於大陸法律了解不多,維權能力較弱。”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林貽華説,為臺商創造更加良好的投資環境,正是設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的初衷之一。

  2007年7月27日,以負責涉外案件的民事審判第四庭設立為契機,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其轄區內龍海、漳浦、長泰等8個臺商較為集中地區的基層法院,在全國率先成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用於化解涉臺民商事糾紛,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其中,中院合議庭主要受理涉臺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證糾紛案件,標的在200萬元以上的涉臺民商事案件等;8個基層合議庭則主要受理中院集中管轄之外的涉臺民商事案件。

  近兩年的運作,合議庭共受理一審涉臺民商事案件205件,審結160件,審結率78.05%,涉訴標的8472.18萬元;審結案件中,當事人調解撤訴114件,佔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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