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黨建議在閩開展兩岸制度性經濟合作試點
在本次全國政協會議上,農工黨中央建議在福建開展兩岸制度性經濟合作試點。
提案指出,2008年以來,臺海局勢發生了積極的變化,為建立更加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兩岸經濟合作交流發展到今天的規模,不僅需要雙方就兩岸産業合作、雙向投資保障、避免雙重徵稅等問題進行協商,而且對建立制度化、規範化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提出了迫切要求。所以,為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建議國家參照我國改革開放開始於深圳、廈門等特區的成功先例,開展兩岸“制度性經濟合作”試點工作。試點工作儘量讓兩岸雙方的企業、民間、官方、地區共同對等參與合作,共建共管,可以選取若干功能具備、條件成熟的區域作為試點,實行更加開放的兩岸經貿合作政策,以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最終構建海峽經濟區。
提案建議,對試點地區賦予先行先試政策。一是實行更加開放的經貿政策。拓寬臺資項目進入領域,簡化臺商投資合同、章程的審批程式,放寬臺資項目市場準入條件,在股比比例、股比結構、投資規模等方面實施更加靈活的政策。二是推動兩岸服務貿易合作發展。對臺商投資服務業,在市場準入和經營範圍方面給予傾斜。鼓勵兩岸合作發展科技研發、航運物流、旅遊會展、商務營運、醫療衛生、仲介服務等現代服務業。三是推動兩岸金融業合作。鼓勵各類臺資金融機構到試點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當地金融機構,試點開辦離岸金融業務,推動兩岸金融機構雙向進入,發展兩地非銀行機構、仲介機構、徵信等服務機構合作。四是賦予對台貿易的特殊政策。發揮福建海島資源優勢,在劃定區域範圍內實施自由貿易特殊政策,提升兩岸貿易合作層次。五是建議把廈門設為自由港,爭取設立福州、湄洲灣(南北岸)保稅港區,擴大“區港聯動”政策覆蓋範圍。(記者 李珂 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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