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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讓出”監護權

2010-12-06 09:50     來源:青年報     編輯:張蕾

  賈靜雯與孫志浩爭奪女兒監護權的官司最近有了新的進展。二審結果,孫志浩的態度明顯軟化,稱能考慮將女兒留在上海而非帶去美國,以方便常在內地拍戲的賈靜雯探望女兒,而賈靜雯也基本認同了這個做法,讓女兒定居上海作為“中間站”,而監護權歸爸爸孫志浩。儘管如此,心理專家還是認為對孩子而言,跟隨媽媽會是更好的選擇。

  二審開庭雙方各讓一步

  9月6日,賈靜雯因不滿前夫孫志浩取得女兒的主要監護權向法院提出抗告,12月2日,臺灣地區法院開庭調解,賈靜雯和孫志浩都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出庭。據悉,法庭上孫志浩原本態度強硬,表示美國的教育環境有利於女兒的成長,但可以在學校假期期間將女兒交由賈靜雯照顧。在女法官提出“從女兒最大利益”出發考慮的勸解下。孫志浩的態度軟化,表示願意接受賈靜雯提出的方案,讓女兒留在上海。賈靜雯也隨即讓步,稱可以考慮把監護權讓給孫志浩。

  據賈靜雯律師蔡惠子錶示,法官希望雙方和解。“畢竟父母離婚後,為爭監護權而對簿公堂,對孩子來講不是好事。”

  賈靜雯微博記錄女兒成長

  雖然9月時的判決結果是孫志浩獲得主要監護權,但記者從賈靜雯的微博上看到,從9月開始,賈靜雯幾乎每天都和女兒梧桐妹在一起,微博裏都是她拍下的女兒的生活照。“我是天使的母親,我會盡全力保護天使與我的愛。但誰能告訴我,該如何才能讓天使可以留在臺灣平安快樂地長大呢?”“天使睡前默默地坐在書桌前,不準我看,花了十分鐘給了我驚喜,謝謝天使。”

  10月7日是賈靜雯的生日,那天她在微博上寫道:“今天切蛋糕在許願的時候,我寶貝小聲在我耳邊説‘媽媽,你可以跟蛋糕説,我想和你住一百天嗎?’”許多網友都表示,賈靜雯是一個好媽媽,梧桐妹跟著媽媽會比較幸福。有網友留言説:“看到這裡,終於還是忍不住眼淚掉了下來,我也是兩個寶寶的媽媽,能體會你的心情,希望你能開心幸福。”微博如此勤快地曬幸福,也讓賈靜雯獲得了網友的集體力挺。

  9歲以下孩子宜隨母親生活

  對於一個不滿5歲的孩子來説,究竟是跟著父親比較好還是跟母親較為妥當?心理專家郭鐵軍表示,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離婚後孩子應該判給不埋怨、指責和批評對方的那一方。“孩子遭遇父母離異,在心理上容易産生自卑感,甚至會自我否定。這時候,就必須給孩子高度的自由感,讓她在兩邊都可以享受到愛。”他還表示,梧桐妹這個年齡的孩子由母親照顧會比較好,“這個時候的孩子可能對母親的依賴會比較強一些,母親可以帶給孩子更多安全感。”(記者 林艷雯 實習生 谷曉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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