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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賈靜雯變賣上海房産

2010-03-09 14:19     來源:新浪娛樂     編輯:張蕾

  據臺灣媒體報道,藝人賈靜雯目前已在美國滯留半年時間,請當地律師與前夫爭奪女兒監護權。除了在美生活開銷龐大外,據律師賴芳玉估算,整個官司程式費用至少需要花費800萬元以上(約合人民幣160萬元),因而傳出賈靜雯考慮賣掉上海價值2千萬元台幣(約合人民幣400萬)的房子,確保能夠打持久戰。

  去年4月,賈靜雯曝出婚變消息,並泣訴女兒梧桐妹被老公孫志浩帶往美國,此後雙方展開爭女大戰。賈靜雯最後一次在臺灣公開露面是八八水災的公益活動,此後半年多時間她長期待在美國加州與孫志浩爭奪女兒監護權。

  賈靜雯最後拍攝的內地劇《儂本多情》今年初在上海播出,反應不俗,接著將在北京上檔。她經紀人王蕓表示,因為戲反應好,這期間陸續有5支廣告、3部戲邀約,但王蕓從e-mail與她通訊得知,她在官司結束前婉拒一切工作。

  推掉2千萬酬勞 聘用美國律師

  在美打官司開銷大,但這些加一加起碼近2千萬元台幣的酬勞,她也分身乏術沒法賺。2年前,她在上海以千萬元台幣買了1棟30坪的新房,原本是讓賈母能住在她與孫志浩附近,但外傳她現在想賣掉這棟已增值到2千多萬元的房子。

  原本賈靜雯在臺請律師黃珊珊及吳宜臻打跨國官司,但孫志浩除去臺灣戶籍;她只好與賈母親自赴美,另請當地律師改變戰術。賴芳玉分析,美國法院雖對監護權官司多會判給母親,但關鍵在於,孫志浩和梧桐妹為美國公民,賈靜雯則不是,美國法院更看重這點,結果仍是未知數。

  至於考慮賣房一事,王蕓表示:“不曉得她的近況。”她的製作人乾爹吳敦也説:“一陣子沒和她聯絡,不曉得新進展。”

  越洋爭女3難關

  ◎官司花費成本極高:在美國提起訴訟的費用非常高,僅以假處分程式為例就要150萬元台幣。賈靜雯整個官司程式至少耗費800萬元以上

  ◎無公民身份難度高:賈靜雯無美國公民身份,孫志浩及梧桐妹皆有。美國法院在監護權官司雖多判給母親,但因法院更多例子會維護本國公民;考量未來監護探視問題,孫家較有勝算

  ◎專家證人制度劣勢:此官司應會進入專家證人審核制度,以雙方財力、心理精神、生活環境各層面做評量,專家證人是由當地人出任,在美國有房産事業的孫家稍具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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