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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菁變性過程被醫生揭底

2010-01-29 09: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張蕾

利菁

  中新網1月28日電 臺灣藝人利菁雖曾坦承自己變性,但一直強調是“雙性人”、非男兒身;《壹週刊》昨天揭露,臺中開業醫師張啟中在臺中市醫師公會刊物發表的文章中,明白指出,利菁是男生,二十九年前就是在他轉介下到新加坡進行“男變女”的變性手術。利菁昨透過律師表示,“很傷心!”公開病人隱私的張啟中及中巿醫師公會,都將遭臺中巿衛生局約談,最多恐罰二十五萬元新台幣(下同)。

  做法可議

  臺灣《蘋果日報》消息,週刊報導,利菁本名吳中銘,後改名吳明恩,還刊出她就讀清水國中時的剃平頭的男孩模樣畢業照,並引用已被網友轉貼、中巿育民診所院長、家醫科醫師張啟中一年半前在臺中市醫師公會內部刊物《臺中醫林》第五十九期發表的文章,內容寫出利菁是染色體46XY的男生,經他轉介利菁到新加坡成功變性後,還以“男性生殖器手術後外生殖器切除之重傷殘”讓他免於服役。

  張啟中昨受訪時不諱言,二十九年前利菁剛考上大學,為變性,不惜跟當時任清水鎮長的父親説出狠話:“變性成功可做孝順女兒,不變性如自殺成功就連兒子也沒有。”讓他印象深刻,但當年臺灣地區法令不許可變性手術,所以他介紹利菁到新加坡進行包括做人工陰道、切喉結等變性手術。

  “是訴説行醫歷程”

  張啟中説,發表文章只是在訴説行醫三十五年的心路歷程,並出示剪報證實,利菁在他投稿前已出版《歷經過去,利菁未來》一書,“直接引用利菁姓名,是因為當時利菁已經出書,並在媒體上坦承自己是變性人”,寫文章是鼓勵大家勇敢面對自己性向。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表示,張的文章陳述過程並非公佈病歷,且期刊是臺中市醫師公會會員刊物,不對外發送,《壹週刊》未經公會同意徑自引用文章內容,公會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利菁哭得很難過

  利菁在公開場合及書中,都只説自己是“雙性人”,家中五個小孩有三個小孩夭折,自小被當成“男生養”,國中後了解自己是女兒身,才想變性。利菁昨錄影不受訪,她的律師李文中回應:“她在化粧間哭得很難過,但會把悲傷化為力量,專心工作,對醫師和週刊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臺灣地區衛生署醫事處一科科長周道君昨説,醫師洩露病人隱私,違反《醫療法》,可處五萬至二十五萬元罰款,今將行文通知臺中市衛生局調查,必要時開罰;中巿衛生局也將約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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