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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稱發生婚外情平均年齡37歲

2012-02-14 09:01     來源:鄭州晚報     編輯:王思羽

  記者近日從抽樣調查的北京朝陽法院2011年離婚案件中分析發現,雖然離婚糾紛中離婚理由涉及婚外情的案件數位居前十名,但法院最終認定婚姻關係中有婚外情並判決離婚的情況並不多。

  男方婚外情多女方一倍

  在30件涉及婚外情的離婚糾紛案中,男性存在婚外情的人數有20人,高出女性一倍,但婚外情在認定中存在困難。

  朝陽法院多年承辦離婚案件的俞裏江法官表示,在本次抽樣調查的1020起案例中,涉及婚外情的案例僅有30件,俞法官介紹説,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離婚糾紛中婚外情的認定十分困難,法官在判定是否存在婚外情時也都十分謹慎,“畢竟涉及一個人的聲譽,不能輕易下判斷”。

  但法官也指出,法院審理案件時會有個別情況是一方承認自己與第三者有親密關係,在婚姻關係中存在錯誤,這時法官基本上都會判決准許離婚。

  女方示弱,愛指責丈夫出軌

  法官指出,雖然法院判決確認有婚外情的並不多,但提起離婚訴訟時,離婚理由提及婚外情的情況卻並不少見,而女方提出丈夫有婚外情的幾乎佔到所有離婚糾紛總數的二至三成。

  女方在起訴離婚時,偏向於把自己擺在弱勢的地位,增大離婚的概率,哪怕丈夫有外遇只是她們的猜疑,並無實據,也會在離婚理由中提出。

  法官説,一般當男子在婚姻、家庭及經濟地位上處於弱勢時,他們才會在離婚訴訟時提出自己是受害者。

  而一般情況下,即便丈夫掌握妻子有外遇的證據,也會因顧及面子而不願提及,這在客觀上導致了男方指出女方有外遇而起訴離婚的數量較少。

  人過四十婚外情易發

  根據本次統計,發生婚外情的平均年齡為37歲。

  從年齡結構看,40至49歲佔的比例最大,而年齡小的夫妻發生婚外情的情況較少。

  法官認為,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夫妻關係的存續應以感情為基礎。

  法官説,其實很多起訴到法院鬧離婚的中年夫妻,並不都是“感情已經破裂”。

  雖然鬧到法院,但也還存有感情。只是由於雙方都有繁忙的工作,社會壓力大,回到家兩人也沒有有效的溝通,使得互相的猜忌越來越多,彼此失去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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