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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取消入學就業B型肝炎檢測

2010-02-11 09:00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蕾

 

  在向全社會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中國三部門10日正式聯合發佈新規定,強調學校和用人單位要維護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的入學、就業權利,不得開展B型肝炎項目檢測。這一規定將有助於消除中國數以億計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的“心病”,也將為消除根深蒂固的“B型肝炎歧視”清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 維護B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不得要求開展B型肝炎項目檢測,不得要求提供B型肝炎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B型肝炎項目檢測服務。

  “興奮!歷史在進步,我們看到了希望!”網友“舊補丁”在得知消息後,在中國著名的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上寫下自己的第一感受。

  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主任委員、北京友誼醫院肝病中心主任賈繼東説,B型肝炎病毒不會通過共同學習和工作接觸造成傳播,取消入學和就業體檢中B型肝炎病毒感染標誌物的檢測,有利於維護公平的入學、就業權利,維持社會的穩定發展。“入學、就業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從醫學科學上講,只要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的體能狀況能勝任學習或工作,就不能剝奪其權利。”

  中國是一個“B型肝炎大國”,約有1.3億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和B型肝炎病人。為保障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入學、就業權利,中國曾在《就業促進法》《教育法》等法律中作出相關規定。2007年中國還專門下發《關於維護B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要求用人單位在招、用工過程中,除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檢查B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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