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驚嚇動物取樂”是沒有教養的表現
昨天上午,有網友爆料稱,他在位於大興的北京野生動物園遊玩時,看見幾名遊客不時從地上撿起石子,向園區內老虎扔去。據該網友發佈的事發視頻顯示,兩名男子幾次從地上撿起石子向籠內老虎投擲,旁邊一名拿著手機拍攝的女子不時幫腔:“再打一塊,拿塊大的打它就動了。”視頻發佈後,扔石子遊客不文明的行為遭到一眾網友指責。(6月19日《北京青年報》)
不論是“石塊砸鱷魚”,還是“石頭砸袋鼠”,抑或是“石子砸老虎”……屢見報端的“拿動物取樂”事件表明,當邊界意識和規則意識沒有得到遊客強烈的、普遍的、持久的價值認同,不文明行為就會層出不窮。這種隨意拿動物的生命取樂的做法,折射出少部分遊客品位、格調的粗鄙與低劣,是沒有教養的典型表現。
事實上,“拿動物取樂”並非新鮮事。比如,鬥狗、鬥雞、鬥蛐蛐等,不僅在民間廣為流傳,甚至還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了文化內涵和精神價值。但是,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這些“殘忍”的遊戲也逐步被人們拋棄。由此可見,扔石子遊客“拿動物取樂”的行為,暴露出涉事遊客價值觀念並沒有“與時俱進”,在不知不覺中“慢了一拍”。顯然,這種“慢了一拍”的“文化陋習”,與文明法治、積極向上的社會理想氛圍背道而馳。
開放、流動的動物園,本質上是一個公共空間,很容易遭遇“公地的悲劇”。為了和野生動物“親密接觸”,為了獲得新奇、刺激的心理體驗,少部分遊客變得不擇手段——只要能提升自己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不惜把那些“難得一見”的野生動物當成玩物,隨意拿它們取樂,甚至不惜傷害、犧牲它們……“不管你怎麼樣,反正我就這樣”的任性而為,折射出少部分遊客規則意識與公共精神的淡薄,最終導致公共空間“一地雞毛”。
在現代社會,尊重、愛護、善待動物,保障動物福利已不僅僅是倫理道德方面的問題,而且國家相關部門也有規定和法規。早在2010年,住建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切實保障動物福利,保證動物健康”;2013年,住建部委託中國動物園協會編制了《全國動物園發展綱要》,其中明確要求,在野生動物保護和飼養工作中應當做到:杜絕任何侮辱、虐待、恐嚇毆打動物的行為。可見,為了逗弄老虎起身而向其扔石子的任性行為,于情于理于法皆難容。
美國學者羅爾斯頓在《環境倫理學》一書中指出,人類應該承擔起對動物的義務,使其“在人類文化中所遭受的痛苦不超過它們在荒野自然中所可能遭受的一般痛苦。”面對扔石子遊客“拿動物取樂”的行為,僅靠“動物園呼籲遊客文明遊覽”並非長久之計。只有提升違規成本,塑造“愛護動物、善待動物”的價值認同,“保障動物福利,保證動物健康”的良善願景才能落到實處。
總而言之,一個文明的社會,必然是一個有秩序、有規則的社會。只有當邊界意識和規則意識得到遊客強烈的、普遍的、持久的價值認同,“拿動物取樂”這種不文明行為才會越來越少,旅遊文明才會更加深入人心。(台灣網網友:丁恒情)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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