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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鳥的廚師”和“吃鳥的食客”都不能放過

2018年04月02日 15:04:00來源:台灣網

  3月30日,中國森林公安在官方微信公號通報了一起發生於湖南嶽陽臨湘市的盜獵團夥非法捕售野鳥案。40天來,該團夥每天組織多名獵捕人員,用鳥網共捕捉51萬餘只野生鳥類,非法牟利100多萬元。目前,已有34名涉案嫌疑人歸案,警方還將加大力度追捕在逃嫌疑人。(4月1日《北京青年報》)

  作為基層一名電視記者,也跟隨執法人員,參與過幾次執法活動。一次是到一家飯店,有人舉報飯店出售野生鳥類美食。到了飯店,人贓俱獲。然而,只是將飯店經營者法辦了,正在享受“鳥類美味”的食客依舊享受著盤子中的鳥類,似乎這些“吃鳥的人”都是無辜者。一次是到一家市場,查處出售野生鳥類的攤點,執法方式差不多,攤主被查辦了,那些購買野生鳥類的市民卻沒有追究。

  湖南這起“捕鳥大案”相當驚人,40多天的時間,竟然捕獵了51萬多只野生鳥類。鏈條上捕獵、販賣的34人歸案了。這是執法的成績,然而我們還想追問的是:那些“做美食”的廚師,那些“吃美食”的食客,是不是也該有個説法?

  往往,在查處這些案件的時候,警方關注的是兩個群體,一個群體是“捕鳥的人”,就是扛著獵槍,帶著獵網,為了利益無情殘害野生鳥類的不法人員。一個群體是“賣鳥的人”,這些人是市場上的攤主和飯店的經營者。而卻放過了那些“羽毛們”。這些“羽毛們”也有兩個群體:一個是廚師,一個是食客。

  摧殘野生鳥類是一個長長的鏈條。在這個鏈條上,缺失了任何一個環節,都成不了買賣。正所謂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固然,在這個灰色鏈條上,那些“捕鳥的人”是罪孽深重的,然而,要不是有終端的那一張張“任性的嘴巴”,也就不至於出現這樣的情況了。所以説,執法部門在查辦“捕鳥案件”的時候,應該做到一根羽毛也不放過。

  比如説廚師,雖然他們是賓館飯店雇傭的,殺害野生鳥類不是他們的本意,但是要知道的是,廚師們在做這些美味的時候,是知道食材是違法的,這就應該同時懲處廚師,讓“不用野生鳥類食材”成為廚師的職業底線。

  比如説食客,儘管説,鳥類不是他們直接殺害的,卻是他們間接殺害的,他們那張“任性的嘴巴”也是殘害野生鳥類的罪惡工具。很多飯店為了確保安全,並不向普通食客銷售“珍貴鳥類做的美食”。多是向“熟客”、“常客”、“關係客”銷售,還需要提前預定。那麼,找到這些“任性的嘴巴”就有了途徑。“捕鳥的”罪大惡極,“吃鳥的”就能抹抹嘴巴溜走?

  保護野生鳥類,不能再縱容“殺鳥的廚師”和“吃鳥的食客”了,查辦“捕鳥大案”,誰都不能放過。(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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