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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販賣白海豚 漁民還是愚民?

2017年04月01日 10:46: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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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海洋農業和稅務局今日在其官網通報關於“網民舉報販賣海豚”查處情況。通報指出,已將涉事三名村民傳喚到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並將三人丟棄的“白忌”魚部分殘留骨肉封存。漁政部門將儘快把殘留骨肉送鑒定機構檢驗是何種海豚。下一步將根據事實情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331 中國新聞網)

  對於白海豚的高度保護,不僅體現在國家法律條款中,在現實語境裏,也有經典案例可循的。國家工程港中澳大橋建設施工過程中,因要穿越白海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就一直把保護白海豚課題貫穿始終。多部門的專題評審會,施工現場安裝污水處理裝置,定期打撈入海垃圾……多種模式共謀的就是為不打擾白海豚這個美麗鄰居。讓大家都各盡其能、倍加呵護的白海豚,到了靠海吃飯的三位漁民那,怎就成了“有眼不識”?

  三位漁民稱,那條白海豚是他們出海打漁時發現的,當時就已經死亡。漁民未必不清楚白海豚是國家保護動物,把它置於鬧市屠宰販賣,利益驅使是最大動機,除此之外,還心存僥倖。20062月份,珠海當地漁民意外捕起一條三噸重鯨鯊,引發轟動。當時媒體報道就有“兩元一斤大甩賣”的描述,最後,鯊魚是被一位老闆以五位數的價錢買下。人們質疑販賣鯨鯊的合法性,漁港監督部門則給出“鯨鯊不屬於國家保護動物”的回答。這顯然是有模糊性的。這事在當地漁民內部具有風傳性,以至於讓某些漁民混淆了概念,增加了僥倖,以為自己“撈上大魚”後,也能效倣一把,結果是攤上大事。

  漁民在知識和法律上或許有所欠缺,但並非是愚民。經驗和閱歷,使得他們不會對白海豚張冠李戴。之所以選擇當街屠宰,無非是要用最快時間來分銷掉開始腐敗變質的白海豚。多年前的那條相同遭遇的鯨鯊,給了漁民試一把的衝動。再則,出海捕魚,辛苦難言,加上燃油、機械和漁網等成本損耗,漁民每天都要盤算經濟賬,白海豚就顯得“奇貨可居”。但如果把已死的白海豚主動上交漁政部門處理,且會有一筆獎勵的話,那事情就不應該是這樣。

  事實上,很多地方都已經出臺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獎勵資金標準實施意見,漁民在誤捕和發現水生野生動物之後,按照標準,可以體面地獲得獎勵。那三位漁民沒有走這條捷徑,是當地並無此種獎勵辦法,還是資訊的不對稱,不得而知。但清楚的是,凡事都需要遵從法律,從陸地到海洋,皆是如此。如果還堅持“無知者無罪”,那就是真愚昧了。(台灣網網友:謝偉鋒)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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