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六一兒童節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但那天的一條《最心酸的兒童節禮物 她偷了個雞腿給生病的女兒》的新聞,還依然在網路上熱傳。主人公媽媽的遭遇感動了大家,網上捐款兩小時內就超過30萬元,但她偷東西的違法行為就該被忽略了嗎?相信很多網友一定跟我一樣,被這個問題困擾著。
對於悲情故事,常常會出現兩種截然相反的效果,一種是感動,一種是厭惡。一點雜糧、一塊雞腿、兩本兒童書,這就是單身母親劉某燕“偷”來的所有物品,這位“最不貪心”的小偷向民警講述了一個令人心酸的理由:一對雙胞胎女兒患嚴重的腎病,為了治病,平時生活十分困窘,想給孩子買一份兒童節禮物,無奈錢不夠,才決定鋌而走險行竊。
也因此,這位民警先被感動了,他把這個故事發到網上,引來了更多人的感動。善良的捐助者們當然是要幫助她,為劉某燕的孩子籌集醫療費,這種對弱者的同情彰顯了人性的善意。但質疑這種“正能量”的傳播是在鼓勵違法行為的言論也在同一時間四起,一場“道德論戰”不可改名,偷雞腿媽媽迫於道德壓力道歉。
僅憑這位媽媽偷的這點東西,確實還不構成犯罪,經過警方批評教育後便可放人。但是,“偷”畢竟是一個與骯髒、犯罪聯繫在一起的貶義詞。如果因此給正在成長中的青少年造成一種錯覺,認為只要目的正義、手段是否合法就可以不予計較,那就非善良的人們本意了。所以筆者對此也一度十分矛盾,既同情劉某燕,又認為法律十分重要,但在思索後更多地是認為:與“道德論戰”相比,如何避免出現下一個“劉某燕”,才是我們這個社會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
“因貧偷竊”事件,媒體曝光出來的不少,折射出的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存在的“因病致貧”的頑疾。劉某燕在此次獲得網上捐款之前,也獲得過很多救助。她所在村的村支書和鄉鎮幹部不僅幫助她和兩個女兒申請到了低保資格,還給孩子們申請到了困境兒童補助,加起來一家每月能獲得900元補貼。同時,劉某燕給孩子看病也可以報銷新農合,從2014年開始她一共報銷了6次總共2.2萬餘元。但是這些補貼顯然並不能完全解決這個貧困家庭的困難,據媒體報道,這兩個孩子每月吃的進口藥就要花三千元,而該進口藥並不在國家醫保報銷之列。雖然很多地方已經有兒童大病救助體系,但是救助範圍有限,劉某燕孩子目前患有的疾病還達不到大病的標準。
同情後的捐款救助模式並不能持久,過一段時間,這件事情媒體宣傳的少了,關注劉某燕的網友自然也就少了,那個時候,又該由誰來幫助她們母女三人?而且,比劉某燕遭遇更悲慘的人肯定還有不少,發現一個救助一個並不是長久之計。如何完善我們的保障制度,從根本上杜絕“因病致貧”的頑疾,才是當前最應該做的。(台灣網網友:肖曼)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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