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涼山一名4歲多的男孩突然失蹤了,經多方尋找,他被發現已經在村裏的蓄水池中溺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是被人推入蓄水池溺亡的,而嫌疑人,竟然是孩子的繼母。犯罪嫌疑人稱殺死小孩是為了讓丈夫更加愛自己和自己的親生孩子。
這不禁引起了廣大網民的一致憤慨,社會在進步,親情卻屢遭踐踏,孩子繼母為了一己私利,對他人的生命視如草芥,擅自剝奪,其行為令人髮指。我們在指責其豬狗不如的行為時,也應思考如何正確處理家庭關係。
究竟有什麼原因能讓後母對這個如此乖巧可愛的孩子下此毒手呢?據了解,後母所生之子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丈夫是否偏愛小星我們不得而知,如果是這個因素會讓後母心中産生病結,是否太過於牽強敏感。人們都説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母親為了自己的孩子能犧牲一切。但這個母親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卻將丈夫前妻的兒子推向死亡,這是愛嗎?這是畸形的、變態的心理病症。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反之,沒媽的孩子像根草。這活生生的事情就是就發生在我們的身邊。請問世上後媽,你能不能不違背良心,善待已經融入你生活中的孩子,演繹母愛偉大之無私呢?
不妨試想一下,後母的這種行為,會在親生孩子身上産生怎樣的影響?得知自己的母親因為自己父親的偏愛而殺死自己的哥哥,這會對她産生怎樣的心理陰影,他還能快樂的成長嗎?同時這又會對社會産生哪些影響?讓後母們更加因為要避嫌而不去管孩子,關懷和愛自然更談不上了。沒有父母關心教育的孩子還能健康向上的成長嗎?這是日後多少教育都彌補不回來的。在孩子們的心中,想必也會戰戰兢兢,擔心自己的後母會對自己造成傷害,把好好的一個家弄的和宮鬥劇一樣,見風使舵,處心積慮。對於那些已離異想再婚的父母來説,受到這種行為的影響,孩子們還能接受他們的結合嗎?
現在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再婚現象已屬平常,但若不能很好的解決孩子的問題,將會造成兩個家庭的悲據。姑且拋開組闔家庭特殊情況不説,單講家庭倫理關係,和諧的家庭關係關乎孩子未來,甚至是社會穩定。毋庸置疑的是當今社會呼喚和諧家庭倫理關係的回歸。
政府方面已經邁出了積極的一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于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明確定義了家暴行為,這意味著中國首部反家暴法面世,國家在上層建築上立法,將會更加規範家庭成員的行為。子女不是父母的私産,對孩子家暴也會入刑,“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概念將會改變。但這只是法律的底線。現實生活中更需要孩子監護人的自覺。
在此次事件中,我們發現釀成悲劇的根源在於父親這個角色不能很好處理家庭的關係,婚前沒有明確撫養義務以致後來釀成悲劇。説是後母難當,其實是後母沒把良心方正。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家庭環境是養成性格的溫床,若一個家庭無愛、無親情,將會對孩子産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追根結底,這都是家庭破裂的惡果。雖然離婚不是夫妻的錯,但沒有照顧好自己的孩子就是父母的不是。如果你不能接受他的孩子,為什麼要和他結婚?有時接受一個人,要先接受和他有關的人和事,尤其是他的親人。如果兩個大人的不負責任行為卻要讓孩子用生命來買單,生命的尊嚴要用法律來維護是何其的慘烈。要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就是將每段婚姻都幸福下去。縱使婚姻重組,切記平等對待每一個孩子,不要讓血緣關係決定親疏。用情呵護孩子,用愛滋養孩子。電視劇《錯愛》中,徐帆是繼母,對她丈夫的兩個兄弟姐妹都是包藏禍心,最後當她得知養子正是她的私生子時,惡果早已釀成,兒子早已視她如路人。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只有付出才有回報。
父親是山,母親是水,希望每個家庭都能用愛滋養生命。(台灣網網友:施夢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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