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廣東省紀委近日對廣東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原院長胡南乾,梅州市委原常委、紀委書記李純德,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馬偉靈三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決定開除三人黨籍,胡南乾、李純德被降為科員級別。
從副廳級直接降為科員,類似這樣“斷崖式降級”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從一開始圍觀熱議,到現在的習以為常,“斷崖式降級”呈現出常態化趨勢。2014年7月,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和江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智勇被開除黨籍的同時,均被取消副省級待遇,張田欣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趙智勇降為科員。從副省部級降為科員,趙智勇罕見地連降7級,被輿論形容為“斷崖式降級”。此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委員、行署常務副專員蒙志鵬,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職級由副廳級降為主任科員。許多網友評論説,“辛辛苦苦幾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雖不無揶揄諷刺的意味,卻也反襯出此類處分的嚴厲。
近年來,免職官員復出的問題久為輿論所詬病。一些官員被免職後,避開風頭就能夠“成功復出”,一個很重要原因,只是免除職務,還保留著原有的級別,官復原有級別相當的職位並不存在制度性障礙。而降級與免職有本質區別,一旦受到“斷崖式降級”處分,比如從副省級直接降為科員,只能是從頭開始,很難在短期內恢復到原先的級別。要想再升至副省級,那是“有很長的路要走的”。從這點來説,“斷崖式降級”不僅切斷官員復出的路徑,更維護紀律處分的權威,發揮法規法紀的警示作用,這也是中央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新思路、新常態。
從嚴治黨,重在從嚴治吏。從嚴治吏,重在從嚴執紀、從嚴懲處,不留“後門”、不開“天窗”,讓踩“紅線”、觸“地雷”者,受到足夠有力的懲戒。“斷崖式降級”無疑是具有足夠震懾力的懲戒方式。可以預見,隨著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力度不斷加大,“斷崖式降級”也將成為一種常態化處分方式。(台灣網網友:涿鹿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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