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劉某從天津乘火車來到哈市走親戚。當看到有一個空座時,劉某趕緊走了過去。就在她剛走到座位旁時,另一名50多歲的女子坐了下去。當時,看見對方比較瘦小,劉某便一隻手將對方頭部按在座椅上,另一隻手用拳頭猛打對方的胸部。很快,乘警聞訊趕來,將劉某當場抓獲。經過鑒定,被打女子的肋骨被劉某打折了4根。日前,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東北網 10月13日)
因為一個座位兩名五旬大媽大打出手,一人重傷、一人進班房,可想而知當時的戰況是如何的激烈,過後冷靜想想這樣的舉動付出如此的代價也真是得不償失。看到新聞時不禁讓筆者聯想到不久前網路上因乘坐地鐵爭座而大打出手的年輕夫婦,因為未給抱小孩的婦女讓座而被其丈夫暴打的事件,曾引起公眾的圍觀吐槽。如今兩位五旬大媽又顧劇重演,釀成無法挽回的局面不禁讓人感嘆,在倡導文明出行的當下為何還會頻頻出現如此不文明的行為?“搶座互毆”的背後確實需要我們更多的思考。
不管是在公交車上、地鐵上亦或是長途火車上,搶座風波似乎從未停止過,不管是你先看到還是我先坐到總有一方或因為好勝而謾罵動手,對此筆者想問問那些謾罵互毆的搶座者,對一個不能永久屬於你的位置而大打出手你們覺得值得嗎?
如果説公交地鐵不能主動讓座是一種國人的冷漠,那麼搶座互毆只能代表當事人的低俗素質,在當今這個倡導文明出行的社會,當家人尤其是孩子看到自己的親人因為搶座這樣的醜事而被媒體報道相比受過小學教育的孩童都會為家人的所作所為而臉紅。其實搶座互毆這樣的鬧劇筆者認為完全可以避免,大家只要遵循最基本的社會共識,鬧劇的戲份將不再有滋生的土壤。
首先,最應遵循的便是“先來後到”的基本準則,無論是在逛商場買衣服還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先來後到都是大家達成的共識,遇到打折促銷也好,空位搶座也罷,先到先得本就是無可厚非。當下後到者遇到被搶的行為也多是司空見慣,採取隨遇而安的態度。而新聞中的兩位大媽卻恰恰打破這一約定俗成的潛規則,劉大媽雖然先看到空座,但另一位大媽是第一時間入座的,不管從先來後到還是捷足先登的角度講,入座大媽都是佔了理的,劉大媽就應該自認倒楣,默默離開,而並非上前理論動手實屬不該。
其次,“退一步海闊天空”是為良藥。事出一年前,兩位大媽一位重傷、一位如今進班房。本應該是歡歡樂樂探親訪友之旅卻鬧的如此下場,不得不説是一場不歡而散的悲劇。如果當時兩人能夠冷靜思考,自我克制,而不是當眾謾罵互毆丟人現眼,相信現在的兩人一定不會鬧得如此下場。俗話説“退一步海闊天空”對於搶座這樣雞毛蒜皮的小事,主要遵循“息事寧人”“小事化了”的原則就可以化干戈為玉帛,相反只會帶來無法收場的鬧劇,是取是舍完全看大眾的想法。
如今鬧劇已經發生,帶給家屬的只能是無盡的傷痛,而帶給大眾的卻是深刻的思考,俗話説“顧客是上帝”,那麼上帝出行時是否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呢?出門在外多一份寬容理解少一份無理取鬧,相信我們的旅途一定會更加溫暖歡樂,做文明乘客、守道德準則這是我們每個“上帝”都應遵守的規則。(台灣網網友:宋智慧)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