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4日晚上,香港演員成龍連發四條微博,表示正在考慮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間古建築中的四間送出國門,捐贈給一所新加坡大學做教學之用。並且表示,“幾乎有衝動想把其餘那六棟也捐給他們”。(4月7日 《中國廣播網》)
不管成龍要捐贈給新加坡的徽派古建築究竟是否屬於文物,作為普通的安徽人,從民族感情角度講,對於成龍將自己所有的徽派古建築捐贈給新加坡的大學的做法難以理解和接受,這也是很多人希望“屋”留中國的主要原因。當然,不可否認,成龍將自己花錢合法購買的古建築捐贈給新加坡的大學,這是他的個人權利,他有權處置自己的私有財産,只要這種做法本身不違法,我們外人就無權干涉,更不能由此指責成龍此舉不愛國。而且,從推進中新文化交流角度説,成龍捐“屋”並非一無是處,相反有利於擴大徽派建築文化在新加坡這個中西方文化交流城市的影響力,從而有利於推動中國軟實力的輸出,更何況文化無國界。換言之,對於成龍捐“屋”,我們圍觀者只能勸説成龍三思而後行,但是要尊重成龍的最後決定和他個人意願。
實際上從當代畫壇泰斗吳冠中老先生將價值近3億元的114幅畫作慷慨捐贈給新加坡公共博物館,到現在成龍真的要捐“屋”給新加坡,接連不斷的文物所有者將手中文物無償捐贈給國外的做法,就足以説明錯誤不在捐贈者,吳冠中和成龍兩人都沒有錯,犯錯的只有文物保護部門。換言之,對於成龍捐“屋”,我們的文物以及文化主管部門,不能像我們廣大老百姓一樣當成旁觀者,也是停留在對成龍表達尊重的態度。文物保護部門必須深刻反思成龍捐“屋”的前因後果和制度缺失,必須彌補過失,積極爭取成龍回心轉意,更不能再像過去理解吳冠中先生捐畫給新加坡那樣,還是單方面的把成龍捐“屋”理解為成龍與新加坡的私人關係好。
成龍捐“屋”,在某種程度上講完全是文物保護部門缺位和工作不積極的結果,倒逼成龍“含淚”將古建築捐贈給新加坡,以更好的保護古建築。成龍當年能夠收購到這批徽派古建築,就説明安徽黃山當地政府部門對徽派古建築保護不完善,甚至不重視散落在民間的古建築的保護,才給了成龍收購古建築的空間。另一方面,實際上在成龍打算將古建築捐贈給新加坡之前,曾有意捐贈給香港特區政府,但是香港特區政府不積極,但是在這期間,內地的文物保護部門沒有積極跟進,反而是新加坡政府乘虛而入,積極與成龍接洽,並最終贏得了成龍的信任。換言之,成龍捐“屋”給新加坡是冷靜思考後的決定,實質上是成龍認為將這批古建築捐贈給新加坡比留在國內更有利於這批徽派古建築的保護,正如成龍本人所言為古建築找到了更好歸宿。從這個角度説,成龍捐“屋”,實質上是對我國文物保護部門保護文物不力扇耳光。
總之,與其批評成龍捐“屋”,盼望成龍將“屋”留中國,不如反思我們自己的文物保護工作。如果我們自己保護不好古建築,甚至不斷拆除古建築,那麼還不如捐贈給新加坡等外國,讓外國好好保護,這才是真正的文化負責。(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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