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説他是“新上海人”,他連一張居住證都沒有;如果説他在上海務工,他連一個給他發工資的單位都沒有。他在上海謀生的手段是收破爛,但是他卻有一個崇高的事業:獻血。這個來自山東的男子名叫楊以橋,5月14日上午,他在閔行區蓮花路地鐵站附近的獻血屋第59次獻血,領取了他的第21本獻血證。在他曾經工作過的工廠,老同事們異口同聲地稱讚他為“獻血英雄”。(5月24日《青年報》)
一位臺商表示,在臺灣志願獻血的氛圍比大陸好,“學歷越高,收入越高的人士,獻血越踴躍。很多政治人物都帶頭獻血。而大陸的情況恰恰相反。”所以,作為一名普通的外來務工人員,楊以橋能長期堅持無償獻血,並因此獲得“獻血英雄”的稱號,是難能可貴的。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獻血達人”,卻還有另一面的生活:為了獻血,他辭掉了工作;為了獻血,他選擇離婚;在老家,已經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一提起他就嘆氣,流淚。這,無疑又讓人感到費解和遺憾。
楊以橋稱,他之所以一直獻血,因為他曾經用過別人的血。那是1998年,他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建築工地上砌墻,墻倒了,他被壓在墻下。工友把他刨出來後,送往當地的大醫院裏搶救,右腿做手術時,輸了一些血。“別人的血救了我一命,我總想找機會回報一下。”
可是,用過別人的血,不等於自己非獻血不可,回報的方式畢竟是多種多樣的。況且,就算要獻血,也應在自己的承受能力範圍內,更不能因此影響到工作和生活,甚至是婚姻與家庭。楊以橋為了一心獻血,放棄了原本不錯的工作,和老婆離了婚,甚至不贍養父母……如此“犧牲自我,奉獻社會”,未免有點偏執,又叫那些得益於他愛心的人如何安心?凡事不能顧此失彼,楊以橋一心獻血,顯然忽視了其他現實問題。
有道是: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放在楊以橋身上,又何嘗不是如此?為別人奉獻愛心的同時,更應照顧好自己的工作和關心好家人的生活。做不到這一點,獻了愛心也讓人不安。
當然,楊以橋的經歷,也給有關方面帶來了思考。應該如何引導人們無償獻血,尤其是如何幫助那些熱心獻血的人處理好家庭、工作等方面問題,恐怕不是小事。我們的社會需要愛心,更需要熱衷於獻愛心的人。但前提是保證社會穩定,家庭穩定。像楊以橋,為了獻血而辭職、離婚、不贍養父母,説輕點是顧此失彼,説重點,是影響了家庭穩定,甚至是影響了社會穩定。這種現象,有關方面必須予以關注和引導。(台灣網網友:劉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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