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網友稱妻子在通州婦幼保健院欲剖腹産,被醫院要求直系家屬最低獻血400毫升。這位準爸爸稱家庭互助獻血成為“被獻血”,帶強迫性。通州婦幼保健院人員表示,血站血源緊張,只有家庭互助獻血,血站才會給醫院發血液。通州區中心血站工作人員稱,、“如果大家都不獻血,就沒有血可以用了。”(2月26日《新京報》)
雖然《獻血法》第十五條規定,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但是提倡並不意味著強制,也就是説,任何病人的家屬,如果不想、不願意,是不能被任何人強制獻血的。
像通州婦幼保健院這種強迫準爸爸獻血的做法,其實是背離了《獻血法》無償自願的精神,而趨向於功利。這種帶有強迫性質的獻血,會讓家屬産生“被強迫”的剝奪感,本來去醫院是高高興興迎接新生命,最終卻演變為一場強制獻血的等價交換。
答應獻血的家屬,孕婦萬一齣現大出血就給輸上;不獻血,醫院自然不點你,告訴你無血可用。試問天底下,哪有這樣狠心的男人,能眼睜睜看到自己的老婆孩子出現危險,即使現代醫療條件下危險是可以預計的,但在親人的生命面前,家屬們也自然不敢怠慢,這樣來看,這就是以孩子為肉票,綁架爸爸們殷紅的鮮血與愛心。
按照醫院的説法,即使産婦用不了這些血,也可以造福其他的患者。同理,其他産婦的家屬獻的血用不上也可以拯救自己家媳婦的命。這聽起來的確是兩全其美的做法。可是,按照現代的醫療水準,剖腹産大出血的狀況已經不是很多,所以這些血説到底並不是給産婦們準備的,而是在應付醫院的血荒問題。
出現血荒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説過於昂貴的保管費、器材費、人們對獻血認識不足……但是不能把血荒産生的問題原因規避掉,而把後果直接轉嫁到準爸爸們身上。
其實,用這樣的方法強迫準爸爸們獻血,是醫院應付血荒的“懶政行為”。短期看來,可能積攢一定數量的血液,但是隨著剖腹産人數的下降,缺血問題還會進一步凸顯。但是,由於前期一直處在用産婦家屬血液的階段,人們忽視了缺血問題的嚴重性,只怕等到發現的那一天,醫院裏的缺血問題更加嚴重。
不過按照目前通州婦幼保健院這樣的邏輯,不知以後去醫院治病,是否都需要家屬自帶“血源”呢?家屬因為血型或者身體原因無法有效獻血,這是否還要去黑市購買“血源”呢?一旦這種口子一開,我們是否可以想見,當年禁止有償賣血的初衷是否也被顛覆了呢?血液最終還是走回了有償購買的老路。
獻血,本是有關公益,這完全需要本著自願的精神,發揮一種互助共用的精神,萬不可強制強迫,否則獻血者體現不到幫助別人的幸福感、快樂感。而另一方面,有關部門一定要反省血荒出現的深層原因,降低用血價格、保管費用、加大報銷額度,這才能真正讓人們對獻血不再心存抵觸。(台灣網網友:陳小二)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