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員工買iPhone7實屬侵權
背景:重慶市涪陵新九洲婦科醫院近日發出通知,為了“提倡勤儉節約,杜絕奢侈浪費”,禁止員工購買iPhone7和iPhone7plus手機。執意購買者將取消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超出能力之外的購買者,院方將予以勸退。
新京報發表廖保平的觀點:首先,這家醫院涉嫌侵犯消費者選擇權。員工想買美國某款手機,中國某款手機,或韓國某款手機,一定是根據其實際需要做出的選擇,公司不能干涉其行為。以“節約”的名義,來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既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違背《反不正當競爭法》。其次,員工有沒有評優資格,主要參考其工作態度和工作業績,而不是其基本的吃穿用度,如果因購某款手機要勸退員工,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員工勞動合同。就算員工奢侈了一把,浪費了一回,也是浪費他的錢,獲得自己的滿足,干卿何事?是不是把自己扮成太平洋上的警察——管得太寬了?看到屢屢有公司禁止員工購買某某款手機的行為,不管背後抱著什麼目的,我覺得都要給公司一點法律的顏色看看,不能讓這種無視員工權益的事情換著面孔不斷上演。
小蔣隨想:某些民企老闆覺得“我的地盤我做主”,進而會出臺一些基於老闆好惡的企業“家規”,以約束員工行為。由於老闆個人的好惡未必正當合理,一些“家規”可能涉嫌侵犯職工合法權益。但考慮到就業形勢趨緊,勞動維權力度不足,不少勞動者對被侵權忍氣吞聲。重慶這家醫院就是民企,院長承認出臺了這項規定,表現出“為了XX好”那种家長做派。但面對記者採訪與網上質疑,院長的口風開始變軟——“如果大家要用,醫院不會強制要求,只是會將其作為評優評先的一個考慮標準”。顯然,院長也意識到通知涉嫌違法,不再提“勸退”。至於“評優”,屬於“院內事務”,外界不好干涉,院長還是有底氣推行“新政”。表面上看,這似乎是“限制消費”問題。深層著眼,這暴露出某些用人單位與老闆的法律意識淡漠,自認為侵犯職工合法權益“不算啥”。如何維護勞動者的各項合法權益,才是問題的核心。
X射線安檢儀為何産生不安恐慌?
背景:近日,成都雙流機場的“弱光子人體安檢儀”被指含有X射線,且沒有在顯著位置貼出警示,引發關注。
新京報發表鄭山海的觀點:從絕對量看,安檢儀的X射線輻射劑量在0.2微西弗之下,屬於目前認可的安全範圍。這裡有些數據可資參照:一個人平均每年接受的宇宙輻射量為390微西弗,每年接受的大地輻射量為480微西弗,接受來自食物的輻射量290微西弗。有數據顯示,一個人每年所受的自然輻射劑量平均值是2千至1萬微西弗,相形之下,0.2微西弗是個可忽略不計的數字。但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運用一個你以為安全的輻射儀器?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安全只是我們須遵守的準則之一,當事人建立在個人好惡上的選擇權,也是不可忽視的基本權益。就如一杯乾淨的水中混入了一滴健康人的唾液,也許從化學檢查中它是無害的,但這不等於,這杯水就可以讓人別無選擇地喝下去。當下不只是雙流機場,很多公共場所都在引進X射線安檢。無論如何,這得將尊重乘客權益作為前置條件。醫學檢測使用X射線的原則是能避免就避免,敏感人群(嬰幼兒、孕婦)慎用,即便沒有損害,減少輻射總比多一次輻射來得好,這也是基於盡可能遠離放射源的預防原則。人們本來也有想不被X射線照就不被照的選擇權。對X射線安檢,公眾或許該脫敏,但前提是有關方面少些隱瞞與不尊重。尊重民意,避免以安全之名製造“不安全恐慌”。
小蔣隨想:不是公眾矯情,而是安檢儀名曰“弱光子”,而不標明X射線,首先就有欲蓋彌彰之嫌。這事讓人逮著了,而且是在不尊重旅客知情權的背景下,有關方面必然理虧。理虧後的辯解,不易使人信服。此外,對人進行安檢是可以通過人工完成的,改用X射線安檢儀恐怕更多是為了提高效率、減少用人成本。在效率與安全性上如何權衡,顯然不能只由機場單方面説了算。這之中,需要告知公眾事實,讓公眾擁有選擇權,並尊重公眾的選擇。如果管理者出於自身便利,對公眾隱瞞事實,甚至打著“為了公眾好”的旗號“替”公眾選擇,輕則會産生矛盾對立,重則可能帶來不安全隱患。從深層上看,這也反映出某些管理者與公眾缺乏互信——某些管理者不相信公眾會“理性選擇”,公眾也不相信某些管理者會作出“英明決策”。缺乏良性溝通、缺少公信力的決策,遲早會出岔子。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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