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稿酬時代”即將結束?

時間:2013-09-23 13:21   來源:《工人日報》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湯兆志,9月14日對外表示,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將會出臺新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而目前,我國通行的仍是1999年修訂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原創作品每千字稿酬為30元至100元,翻譯為每千字20元至80元,彙編最低,每千字只有3元至10元。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從2000年到2011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從9333元增加到了41799元,但是在這期間,稿酬標準卻長期原地踏步。而1990年時,由國家版權局出臺的上一個稿酬標準,每千字為30元至50元,當時全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月收入為126.3元。換言之,當年發表一篇2000字的文學作品足夠一個月的生活開支,現在卻只夠買幾斤肉。

  低稿酬在讓“文學變得廉價”的同時,也讓文字工作者的收入和實際地位出現下降,勞動價值被嚴重低估,創作積極性不斷降低,曾經火熱的文學日漸趨冷。曾有一位陜西作家在微博上吐槽,她一年中在省內外各大文學期刊發表了25萬字的文學作品,其中不乏知名期刊,但最終收到的稿費只有24000余元。如果僅以稿費計算而不考慮其他收入,這樣的收入水準只及當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六成左右。一些傳媒機構也恰恰利用了國家稿酬標準過低以及相關規定不細緻的漏洞,以低稿酬的方式來降低自身成本。

  根據湯兆志所言,新的稿酬標準出臺後,“圖書出版、期刊甚至網際網路等使用一些作品時的付酬都將有參照標準。”事實上,舊有的稿酬制度並未涉及網際網路轉載時的稿酬支付問題,這也使得部分網站存在無償轉載使用文字作品的現象。而對於翻譯界而言,過低的翻譯稿酬讓翻譯工作者們不得不“薄利多銷”,在同等時間內盡可能地多翻譯書籍,於是翻譯作品的品質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新的稿酬標準真的能出現大幅度提高,那麼在提高文字工作者收入的同時,也將對現有的文學出版業格局産生巨大衝擊。目前,由於紙張漲價成本增加,出版社和雜誌社的利潤空間被壓縮,現階段一本書通常只有賣到一萬本以上,且保持較低的退訂率,才能勉強保本,而大部分文學作品的銷量難以達到這一數字。稿費成本增加之後,將對出版行業産生洗牌作用,一些本身就在勉勵度日的文學期刊可能會走向消亡,但一些運營機制較新、社會影響力較大的文學期刊和出版社將能得到更多的優質稿源。

  文學市場好似一個金字塔,能夠站在金字塔塔尖,以“碼洋”論收入者畢竟是絕對的少數,對於大部分文字工作者而言,依舊是以“千字稿酬”來養家糊口。追不上物價的稿酬,會讓年輕的文字工作者失去創作動力,被迫轉行另謀他業,自由撰稿人數量也會因此降低,最終可能會讓文學界的整體創造力出現下滑態勢。

  希望低稿酬時代,真的能如願“一去不復返”。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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