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借“世遺”加價賣門票

時間:2013-06-25 14:2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隨著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在第37屆世界遺産大會上成功入選世界文化遺産,中國的世界遺産地數量增至45處,超過西班牙,成為擁有世界遺産地數量第二多的國家,僅次於擁有48處世界遺産的義大利。

  世界遺産是國際社會對一個國家民族文化、歷史遺跡或自然資源景觀給予的一種肯定和極高榮譽。可以説,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成功入選世界文化遺産,帶給國人的榮耀是多方面的,但與此同時,這種榮耀裏面充滿了焦慮情緒,尤其是最近幾年隨著我國的世界遺産數量越來越多,興奮中夾雜的焦慮情緒幾乎成為一種全民表情。

  一般來説,世界遺産數量增多是開發與保護共贏的最好説明,但在我們一些地方,世界遺産似乎成了攫取旅遊利益的籌碼和“香餑餑”。只要某地一入選世界文化遺産,接下來的事情就只剩下了門票漲價和開發的升級,世界遺産地成了身價倍增的“通行證”,而把保護特別是可持續發展忘記了。

  有眾多教訓可以證明這點:武當山道教建築群保護區將“復真觀”改建成旅遊賓館“太子養生堂”;張家界在武陵源保護區內大建接待設施,並修建世界上最高的旅遊觀光電梯;南京明孝陵入選世界遺産不到20天,明孝陵下馬坊的三組石刻被計劃遷移等等。更為嚴重的是,武陵源等六處世界遺産遭黃牌警告,尤其是“三江並流”,如果得不到有效整治,其稱號很可能被取消。凡此種種,都讓公眾對“世界遺産地數量第二”産生了“榮耀式焦慮”。

  消除國人的“榮耀式焦慮”是一道社會題。首先,要做好對世界遺産管理者的教育和引導工作,必須摒棄那種把世界遺産當作搖錢樹一味盲目開發的行為。要知道“世界遺産”根本的意義在於保護,而不僅僅是旅遊開發的對象。為了地方的短期經濟利益或者一部分人的私利,不惜以全人類的遺産作為代價,實在是一種自殺行為。其次,要引導各方力量參與世界遺産的開發和保護,不能眼中只有開發而無保護,這需要法律力量的介入與規制。那種為了利益在保護區內大建賓館、娛樂場所等旅遊接待設施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犯罪”。

  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有必要在國家層面設立統一機構對世界遺産地進行科學管理,以避免各地為了私利損害遺産。當然,也需要增加財政投入,以防止地方飲鴆止渴,破壞世界遺産,這是消除“先開發後保護”的必要條件。

  世界遺産公約是一個“保護公約”,並非是“開發公約”,更不是“旅遊公約”。這應成為社會的起碼共識和基本遵循。惟有跳出功利和利益的泥淖,更看重世界遺産的文化精神功能而不是經濟功能,避免把世界遺産等同於一般旅遊資源,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國人的“榮耀式焦慮”。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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