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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論:日本又搞小動作

2017年03月10日 15:28: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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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日本共同通訊社報道,日本政府5月17日以回答國會議員提問的形式透露:“有26名日本國民的籍貫位於與韓國有領土爭議的竹島(韓國稱為獨島),有18名日本國民的籍貫位於與中國有領土爭議的尖閣諸島(中國稱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日方自知“轉移籍貫”這種偷偷摸摸的小動作難以從正常渠道公佈,只好採用異常形式披露。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歷史和法律依據。這是日方又一次在釣魚島問題上採取單方面行動,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

  眾所週知,1972年,中日為恢復邦交正常化而談判時,雙方就釣魚島問題達成了“擱置爭議”的共識。1978年為互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鄧小平副總理應邀正式訪問日本。在東京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有日本記者提出關於釣魚島的問題,鄧小平回答説,“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這個名字我們叫法不同,雙方有著不同的看法,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時候,我們雙方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這次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時候,雙方也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他指出,倒是有些人想在這個問題上挑些刺,來阻礙中日關係的發展。我們認為兩國政府把這個問題避開是比較明智的。這樣的問題放一下不要緊,等十年也沒有關係。他表示,下一代比我們聰明,將來總會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對於中日雙方在釣魚島問題上達成的共識,日方未能信守承諾,屢屢製造事端,繼通過在島上建燈塔、海上保安廳加強防衛措施、政府向民間“租借”等行動後,進而又搞起“轉移籍貫”的小動作,不斷強化其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企圖使之成為既成事實。對此,中國政府針鋒相對地提出嚴正抗議,民間也多次舉行保釣活動。根據國際法的規定,佔有時效取得必須以“無爭議”為前提。日方佔有時效因中國的抗議和反對而中斷,日方即使佔有釣魚島也不可能取得其主權。換言之,如果日方認為類似單方面的行為“合法並且有效”,那麼也就意味著它在與其他鄰國的領土爭議問題上必將自食苦果。由此而言,日方任何旨在強化對釣魚島實際控制的企圖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當今國際社會,國家間的分歧和爭端不可避免。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通過對話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分歧才是國際社會明智的選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已成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聯合國憲章》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4月23日,胡錦濤主席在雅加達會見日本首相小泉時就中日關係發展提出了五點主張,其中在第四點中明確提出,“要堅持通過對話,平等協商,妥善處理中日之間的分歧,積極探討解決分歧的辦法,避免中日友好大局受到新的干擾和衝擊”。顯然,堅持通過對話、平等協商解決分歧,有利於中日關係的健康發展,有利於中日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時評)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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