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塑造日美軍事同盟關係的基礎性條約文件,然而,對日美軍事合作做出具體方向性指示的則是其後簽訂的“日美安全合作指針”。該“指針”簽訂於1978年,1997年做出一次修訂,而2015年4月的“新指針”則是第三次修訂。
該“指針”致力於建立日美全球規模的同盟關係以及在安全保障問題上的無縫合作,而要達成上述目標,日本勢必要對諸多安全保障相關法律進行修正並在此基礎上增設新的法案以滿足日美同盟的需要。今年5月以來日本國會爭議的焦點正是對這類安保法制的具體探討,最終國會會期向後延長95天,在國會佔據多數席位的自民黨政權為的就是讓安保法制最終通過。
日美“新合作指針”的簽訂與中國有著密切的關係,可以説,“新指針”簽訂在很大程度上是為應對中國而修訂的。儘管在長達18頁內容中並沒有提及“中國”二字,但是字裏行間都可以讀出對中國的防範,比如新指針對海洋安全保障的過分強調。作為海洋國家,日美兩國在海洋安全上的有著廣泛的共同利益,但是這次的修訂似乎更強調海洋通道的航行自由問題,這不難想到日美等國近期對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批判。
日美兩國雖然強調兩國在南海問題上的共同利益,但是仔細琢磨還是能夠發現二者間的不同。
如果説美國是作為維護期全球性大國地位而干涉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處理的話,説到底中美兩國在南海的糾紛對於美國而言是影響力問題。日本則是在算計其實實在在的利益得失。日本歷來強調從波斯灣經印度洋繞過馬六甲海峽直通日本的海上生命線地位,而南海是日本看來堪稱“海上生命線”的必經之路。出於對中國天生的猜疑和防範,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者日本的神經,所以才有了之前西方7國首腦會議共同宣言中不點名的“批評”中國,在外界看來這也是日本政府從中作梗的結果。
日本或明或暗與中國的對抗體現在很多方面,但是最值得關注的一點顯然是在南海。雖然日本不是南海問題的當事國,它甚至與南海問題基本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瓜葛,但是日本對南海問題的關注甚至要強過南海問題的當事國。當中國輿論普遍討論中美兩國在南海問題衝突的可能性,一定不要忘記日本從中挑撥離間的能力和意圖。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是近期安保法制討論中對“周邊事態法案”的修改,為了更好地踐行日美新防衛合作指針的精神,更好地服務於日美同盟,日本近期著手修訂周邊事態法案,意圖將名稱改為“重要影響事態安全確保法”。將該法案的適用範圍從周邊的概念擴展到無限大,區域已經不再是該法案的“限制性”條件,而是視事件對日本安全保障的威脅和影響而定。
過去的周邊事態法案雖然曾討論過有關中國東海和臺灣海峽是否屬於周邊事態法案適用範圍,而新法案顯然已經不再曖昧,只要是事關日本國家安全的事態都可以劃入法案的適用範圍,那麼對日本而言南海問題顯然在其謀略之中。
當中美兩國在南海問題上齟齬不斷的情況下,一定不能忽視美國在亞洲的盟國——日本推波助瀾的作用。中日在南海發生全面對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日本為轉移中國在東海的視線,有可能插手南海事務以牽制中國,中日存在發生摩擦的可能性。(王廣濤,日本名古屋大學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