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的“兄弟會”暗藏啥滋味?

時間:2013-06-17 13:43   來源:紅網

  “我們‘兄弟會’就是一個互相幫助的平臺”、“它們(‘兄弟會’)不合法”、“‘青年會’淩駕於村委會之上”……這些不盡相同的聲音都是對粵西普遍存在的一種組織的評價。(6月16日《南方農村報》) 

  據報道粵西兄弟會的存在由來已久,這些青年組織未經批准,未經登記,成員包括官員、商人、農民等人群。他們打著“青年會”等旗號擅自開展各種社會團體活動,個別團體還以保護本村利益為名,干擾村委正常工作,甚至聚眾鬧事,給當地治安環境造成混亂。 

  雖然在今年5月,當地政府進行了清理,僅吳川市就取締了56個青年會,但這並非事件的完美結局,網名們關注的焦點是那些“會”裏的當地官員,是什麼讓他們敢在改作風的風口浪尖上入會併發揮自如? 

  日前,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其中一條強調“學員在校期間及結(畢)業以後,一律不準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規定印發雖説是針對幹部教育培訓記錄,但毫無疑問強調的落腳點在“小圈子”! 

  “小圈子”是什麼?粵西兄弟會就是個鮮明例子,要説有什麼不同,可能也就是增添了一種更為義氣和自主的色彩。“圈子”並不是一無是處,領導幹部交友亦是人之常情,但領導幹部搞“圈子”的特殊性在於:一旦濫用權力或搞權力尋租,就會給自己及其圈子內的人帶來某種政治或經濟利益,從而使這個“圈子”改變性質,成了“小圈子”,朋友們成了“小兄弟”,縱容了自己的“小愛好”,最終陷入無底深淵。“圈子”也不過淪為圈中人謀求陞官發展、辦事方便,用公權力是互謀私利的工具,如此腐敗現象如何避免! 

  就粵西兄弟會事件而言,兄弟會之所以大行其道多年,不少領導幹部還混跡其中,政府監管部門應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小圈子”尚且無固定形式,“兄弟會”卻還明目張膽,相關的監管部門實在有失其職。 

  對治理“小圈子”,一是要抓落實、動真格、出實招,相關責任部門要切實行動起來,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要依規嚴肅查處,嚴格落實約談提醒、通報批評等整治措施;二是要管好權力,讓權力在制度的軌道上運作,逐步實現“制度管人、制度管事”,配套相應的權力風險防控措施,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讓公共權力沒有徇私舞弊的空間;三是要發揮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把對幹部的監督延展到工作時間外、生活交際圈中,讓幹部不能搞、不敢搞小圈子。四是作為一方領導幹部,一定要加強學習,明白國家的政策法規,絕不知法犯法。從而懂得擇善而交,把好交友關,加強自身黨性修養,逐步跳出個人“小圈子”,融入群眾“大圈子”,多到基層、到一線、到群眾中去交朋友,多交有利於人民、有利於事業的朋友。(葉梓吟)

編輯:張禦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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