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銀行服務,先學“三十六計”?

時間:2013-05-15 14:08   來源:檢察日報

  5月10日晚,南京市民夏先生到銀行存款還信用卡卡賬,1200元錢被發生故障的ATM機吞了。夏先生聯繫銀行客服人員,被告知20個工作日內將給出處理。他騙銀行客服説ATM機故障狂吐錢,以誘騙工作人員修理ATM機未奏效。最後,他用防盜鎖將銀行大門鎖死,逼銀行工作人員現身,獲得快速回復(5月13日《揚子晚報》)。

  這年頭,儲戶想要銀行快速服務,恐怕還得先學好“三十六計”才行。去年9月,南京市民丁先生在自助存款時一萬元被機器吞了,聯繫銀行工作人員後,被告知要等兩個工作日才能處理好。丁先生心裏不踏實,便用了三十六計中的第七計“無中生有”,假稱機器多吐三千,結果5分鐘後客服便趕到了。

  如今,夏先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先是學丁先生照方抓藥,未果後便祭出了第二計“圍魏救趙”,用車鎖鎖上銀行門,最終迫使銀行方面與其電話聯繫,圓滿解決此事。

  銀行與消費者之間,本是正常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卻非要搞得跟“智鬥”似的,把消費者一個個逼成深諳兵法之道的大家,這不免有些黑色幽默。可以預見,走正常渠道不能解決問題,非得劍走偏鋒才行,帶來極壞的示範導向,勢必有更多的人群起效之,手段也更加五花八門。到頭來,不僅儲戶身心俱疲,銀行也將疲於奔命,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這種現象的出現,一方面折射出制度設計過於拖遝。在本案中,銀行工作人員起初表示“出現這一情況將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銀行對ATM機清空對賬,確定多出1200元,以及對照監控準確無誤後才能把這筆錢還給他。”然而,在夏先生鎖門後,銀行方面對現場監控和事情經過做了進一步調查,就確定夏先生存款時確實被ATM機吞了錢,並表示會在下一個工作日將錢打回。既然可以及時調查核實,也不需要20個工作日之久,銀行的操作流程設計顯然存在問題。不是盡可能縮短流程,簡化程式為消費者提供快捷週到的服務,而是想方設法規避了銀行有可能遇到的風險,為自己留足了迴旋的餘地,可以慢騰騰地解決問題。

  同時,也體現出銀行缺乏換位思考。站在客戶立場想一想,錢被吞了,什麼原因也搞不清楚,而且列印憑條上沒有金額,到時候銀行不認賬,自己的錢不就打水漂啦?!遇到這種情況,銀行理應想消費者之所想,急消費者之所急,拿出完善的預案。比如,第一時間到現場查看原因,是機器問題還是操作不當,給當事人一個解釋。如果問題一時難以排除,銀行方面可以出具證明材料,讓當事人心裏有底。

  謊稱多吐錢立刻獲處理、鎖銀行門獲快速回復,這些都不能只當笑話看。銀行方面必須深刻反思,完善制度設計,端正服務意識,構建和諧的銀儲關係。否則,在“無中生有”、“圍魏救趙”之後,銀行和消費者之間是不是一一上演“美人計”、“苦肉計”、“連環計”……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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