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年末,銀行攬儲大戰再次打響,與此同時短期高收益率理財産品也在加緊發售。
筆者作為一名從業30多年的“老銀行”,這種月末季末年末瘋狂攬存甚至高息或者變相高息違規攬儲現象與20多年前相比沒有任何改變。這確實值得號稱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改革取得“巨大成效”者反思,也折射出深層次的問題。
從銀行內部具體原因看,目前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內部考核機制還存在著很大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存款和貸款考核環節的嚴重脫節。現在高息攬儲一般都是在銀行基層網點和儲蓄網點,而銀行的基層網點主要業務就是存款包括賣理財産品,貸款許可權全部上收了。存款和貸款利差有多高?效益怎樣?基層行並不關心。
現在管理和考核基層行網點一般都是以存款任務考核為主。國有大行的管理目標和考核脫節,在獎勵激勵機制、懲罰機制這種共同作用下肯定會出現高息攬儲。一些基層行網點完成儲蓄任務,工資獎金兌現,超過完成任務可以獲得超額獎金獎勵。反之,完不成任務,工資獎金獎勵扣發,這就造成基層銀行不顧資金成本攬儲甚至冒著違規風險高息季底年底攬儲,個別銀行基層網點甚至出現了買存款的現象。
銀行月末季末年末高息攬儲危害性相當大,高息攬存、高成本攬存、以理財産品為誘餌攬存,採取獎勵、送禮甚至買存款的方式攬存,是嚴重破壞金融秩序的行為。
這些行為對於商業銀行自身經營的殺傷力和破壞力也非常大。第一、銀行吸收存款的目的在於發放貸款,通過運用、經營吸收來的存款獲得利差、理財等收益,從而獲得利潤。如果吸收來的存款是“一日遊”就被儲戶提取走而且是高息、高成本吸收,就沒有一點運用的價值和餘地,只是給存款人支付利息罷了,完全是賠本買賣。第二,存款不但不能運用,而且還要給人民銀行交20%左右的存款準備金,但是月初存款被取走了,準備金央行退回時間又不到,造成資金非常緊張。一年每到4月、7月、10月季初時段,銀行沒有資金放貸就是這個原因。
月末季末年末高息攬儲幾十年痼疾不能醫治,暴露出我國商業銀行的軟肋。這種不講核算、不講效益、不計成本、不顧資金面情況、不計後果的行為,不是辦真正商業銀行的做法,與真正的商業銀行格格不入。從中可以窺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改制上市,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體制機制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銀行到如今仍在不計成本地吸收存款,説明改制上市只不過形似上市公司,而離神似還有很遠的距離,這種改制上市只不過是給高管們拱手送去天價高薪盛宴罷了,其他沒有任何改變。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難言改革成功。
治理銀行月末季末年末高息攬儲、瘋狂衝時點任務已經刻不容緩。第一,對於銀行高息攬儲問題監管部門已經制定了許多制度,但是落實不紮實、一陣風,監管上存在問題不小,因此監管必須硬起來。堅決查處一切違規攬儲、惡性競爭、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第二,商業銀行必須真正以效益為中心,改變內部考核機制特別是改變單純對基層網點考核存款的機制,一定要使資金來源和運用效益挂起鉤來,使得負債成本和資産效益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