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3月開始,為了申請“三公經費”資訊公開,媒體從業者廖紅波起訴了多個鎮政府,幾個月下來,有3個鎮政府較為完整地向他提供了相關資訊,卻也輸掉了三場官司。讓他吃驚的是,在起訴之前,對方對他的申請毫不理睬。一名鎮政府官員甚至告訴他“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情”,有的鎮政府官員認為他在“給政府找麻煩”。(8月26日《中國青年報》)
公民申請鎮政府公開“三公經費”,卻被認為是“給政府找麻煩”,“如果老百姓都來問東問西,政府啥事兒都幹不成了。”這樣的糊塗認識,簡直就是不可理喻。那麼,認為公開三公是麻煩的鎮政府,又在忙碌著什麼樣的“正經事”呢?
積極主動回應民眾的疑問,本來就是政府的本分所在。此前,中央政府已經多次表態承諾公開“三公經費”,併為之付出了極大努力,中央部門的“三公經費”公開,已經成為一種無須強調的共識。2011年5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地方政府應比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公開“三公經費”。即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中也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公開‘三公經費’預算、決算情況”。而從法律層面講,鎮政府公開“三公經費”也並非沒有依據。2009年開始施行的《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公開的內容即包括“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三公經費”雖然比較具體,但同屬“財政收支”,並無置身事外的藉口。
其實,鎮政府官員之所以認為公民申請“三公”公開是在“找麻煩”,或許並非是出於對法律、中央規定的無知,更不是什麼“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情”,而根本上是出於對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一種擔心。擔心如果百姓總是“問東問西”,會對官員肆意使用權力形成制約;擔心如果公開了“三公經費”,可能引發乃至加劇民眾對於政府官員的不信任、不服從。 文/胡印斌 圖/李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