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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億車牌收支不能成為“糊塗賬”

2013年04月26日 13:58:00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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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3日的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議上,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彙報,廣州市2013年計劃拍賣車牌收入3.6億元,交通運輸計劃支出4.7億元。相比2012年的9845萬元,增長近4倍。其中,“限牌”導致“其他交通運輸支出”從2012年的2537萬增長到2013年的3.6億,激增13倍。

  限牌帶來的車牌拍賣收入3.6億元,而“其他交通運輸支出”剛好也是3.6億元,面對著這樣的數據,輿論會本能認為,行政成本之高昂,實在令人咋舌。媒體因此算了一筆賬,2012年全市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經費預算3.4449億元,“限牌”導致的成本增加居然超過了全市的公車消費。

  這是否是誤解,尚待財政局解釋澄清。不過,無論如何,從媒體報道來看,財政局這份財報似乎還有不少不清楚的地方。“其他交通運輸支出”大而化之3.6億元,這如何讓人明白,在這激增的3.6億元中,組織車牌拍賣佔了多少?業務經費多少?設備購置費又是多少?

  按理説,廣州組織車牌拍賣已有多次,需要多少行政成本是非常清楚的,而要明確單位業務經費也絕非難事,而設備購置費,究竟是購置什麼設備?又準備花費多少呢?之前廣州市政府承諾把拍賣車牌所得全部用於公共交通,那麼,是否意味著這項“交通運輸支出”應該是在不扣除行政成本前提下,全部用於購置公交車等設備?

  遺憾的是,在公開的報道中,這些本可明確區分的支出被混放在了一起,具體原因如何尚不得而知。只是,任何對行政運作稍有了解的人都清楚,這裡面充滿著竅門和智慧。必須提醒的是,如果項目糊裏糊塗,讓公眾看得雲裏霧裏,公眾難免會對政府産生一些“灰色聯想”。

  除了3.6億元被疑“糊塗賬”,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需提請輿論注意:如果説,限外、“穗A”牌照出臺,只是在邏輯上證明了政府想把限牌常規化,現在財政局計劃2013年拍賣車牌收入3.6億,則從事實上表明,限牌政策將固定化。這意味著,之前限牌“試行一年”的政策承諾已經落空。

  去年9月23日廣州市發佈《廣州交通發展白皮書》,當時就信誓旦旦稱希望通過試行一年的限牌為廣州系統改善交通贏得時間和空間,爭取達到三個目標:研究制定系統改善交通方案,破解交通擁堵難題;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大氣環境。現在一年時間遠未到,這些施政目標是否實現、在多大程度上實現均未見充分檢討,行政內部就已經認定,繼續限牌已經是板上釘釘。

  值得一提的是,華南師大兩位法學博士聯名建議廣東省政府法制辦審查廣州限牌政策合法性的問題,還未見下文,此刻如此迫不及待將限牌常規化,恐怕還欠缺市民一個合理的解釋。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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