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變“夫妻”
廣西欽州市貴臺鎮藍女士一家在南寧打工,去年末,她丈夫回原籍更換新戶口簿,未細看便帶回南寧。一天,鄰居翻看其戶口簿,驚訝問她:“你老公那麼年輕啊,才十幾歲?”她拿來一瞧,這才發現新戶口簿上把她和兒子的關係搞錯了,母子變成了夫妻。其後,藍女士兩度回老家更改戶口簿,均被派出所以未帶結婚證和村委會證明拒絕。因電腦登記和戶主非丈夫本人等原因,幾經周章,戶口簿上也無法明確真正的夫妻和母子關係。(據《南國早報》)
雖説現今時興玩“穿越”,但將母子變成“夫妻”,這種“穿越”也有點太離譜了。生活節奏快了,加之人腦依賴電腦,於是,馬大哈愈來愈多也不足怪。但讓人糾結的是,更換戶口簿,原本的母子,憑空變成了“夫妻”,責任明明在戶口登記機關,但始作俑者推三阻四,不僅沒有絲毫愧疚,還頤指氣使讓受害者三番五次跑冤枉路,實在是衙門作風,害死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