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中國領了駕照的加拿大人戴維發現,駕照上多處英文翻譯有誤。其中,性別欄的英文註釋寫成“M&F”,即“男和女”,而正確翻譯應是“M/F”或“Gender”、“Sex”。據媒體報道,北京的駕照也出現了相同的翻譯問題。目前,公安部對此事暫未回應(4月11日《新京報》)。
一個駕駛證中,不過只有幾十個字。然而,就是這幾十個字之中,卻連續出現了幾處英語錯誤,差錯率高得實在有些離譜。如果不是這位在我國考取了駕駛證的加拿大友人戴維的提醒,恐怕我們這些天天懷揣駕駛證的國人很難注意到自己隨身攜帶且經常使用的駕駛證,竟然是語病百齣的“中國式英語”的最大“集中地”。對於我們這個全民學英語、全民考駕照的社會而言,出現這樣低級的錯誤,顯得很是可笑荒誕。
駕駛證非同小可。一者,它是駕駛員駕車上路的憑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者,在一些領域內,駕駛證甚至具有身份證明的作用。因此,國家對於駕駛證的設計與製作就應該體現出最高規格的規範和嚴謹。甚至嚴格一點説,設計和製作駕駛證還是一種國家行為、政府行為。然而,如此之多的“中國式英語”表現出來的低水準,卻讓人看到了公共服務的品質之低。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式英語”在我國已經相當流行。這是全民學英語導致的必然現象,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學英語的天賦。而且,在一個天天講漢語、大小考試都要考英語的現實社會裏生活,也會容易讓人忘記英語的基本語法與語式。“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以及GIVE YOU SOME COLOR SEE SEE(給你點顏色看看)也就慢慢流行開來。但是,坊間出現“中國式英語”也就罷了,作為國家機關,尤其是在公共服務中,仍然出現“中國式英語”就著實不應該了。事實上,找個相對專業一些的人稍作檢查,可能就會避免這樣可笑的錯誤。
聯繫到前段時間“二代身份證上有4處語病”的新聞,不敢恭維地説,一些國家公職人員,對於國家公共服務的嚴肅性與權威性認識嚴重不足,對手中握有的公共權力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尊重和擔當,在行使手中的權力之時,沒有嚴格地要求,沒有神聖感和敬畏感,習慣於做個胡適筆下的“差不多先生”。
近些年來,“馬路殺手”與日俱增。我國也是世界上車禍死亡人數最多的國家。除了要懲治醉駕酒駕,擺在政府面前的另外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從頒發駕駛證開始入手,提高考取駕照的難度。體現在駕駛證上的公共服務要更加精確、更加到位,如其不然,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必然受損。
一個蓋有公章的證件,本應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公民拿到證件之後有駕車的權利,也有遵守交通法規的義務。對應而言,管理和設計駕駛證的國家權力機關,應該有相應的管理和服務職能。我們似乎只看到了公民的權利與義務,也看到了國家機關的管理職能,卻沒有看到服務職能或者説是較高水準的公共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