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有關乞丐們靠乞討在農村老家蓋起二層別墅的説法,動機可疑。主流社會同仇敵愾地與一個底層群體作戰在道德上障礙重重,需要強大的想像力作為支撐的理由。
問題當然是,一個不待見乞丐的社會,一群只要一想到乞丐在農村擁有二層別墅就憤懣難平的人,怎麼可能真的讓乞丐在農村擁有別墅?
要求證這樣的説法,人人可為,根本不需要電視臺不厭其煩地長鏡頭跟拍,也不需要有獻身精神的記者煞有介事地打入丐幫內部。只需跟在他們身後一兩個小時,統計一下單位時間裏他們討要的錢數,能不能靠這些叮噹作響的硬幣蓋起二層別墅,我認為是一個根本不必訴諸想像力就能解答的問題。
比這更簡單的求證方式是你的捫心自問:你曾經給過乞丐多少錢?多少次?如果你從沒給過,你的家人似乎也沒怎麼給過,你身邊的同事、朋友似乎也沒怎麼給過——根據我的觀察,這其實是多數人的情形——供乞丐們在老家進行土木狂歡的錢究竟從何而來?城市的角落裏有那麼多乞丐,而每個乞丐都被想像背後矗立著一棟二層別墅!
當一個路人在乘電梯時好心地提醒我,不應相信剛才在地鐵裏見到的那個肢殘的乞丐,更不應該向他的罐子裏扔錢,因為他掙得比我還多的時候,我終於對這種幾乎重復成真理的陳詞回復了:“給你400萬元一年,讓你當乞丐,你當嗎?”
“當然不!”
“為什麼?”
“……因為這關乎尊嚴!”那一刻,他終於從搔著的頭髮裏梳理出一個答案。
是啊,一個人把尊嚴都出賣了,他應該交換來多麼大的財富!還跟我談什麼二層別墅!
我不想就事論事地去比對他國的乞丐現象。但是,對乞丐應該掙多少錢的普遍看法大致可以提供這個社會對人的尊嚴的一個量化的價值估算,儘管從終極意義上,尊嚴是無價的。
我在給學生講課時講到現代的動物保護觀念,兩種來自學生的反應令人啼笑皆非:一種觀點認為,在人類間的同類相殘尚無法禁絕的時候去奢談動物保護,顯得很虛偽,仿佛在人類相殘的情況下只有進一步鼓勵對動物的虐殺,才叫不虛偽;一種觀點認為這純屬一些人吃飽了撐的,是解決消化不良的方式,仿佛吃飽了之後就應該只打打麻將遛遛狗,或者索性發明某種總也吃不飽的方法,讓我們永遠沉浸在吃飯的快樂之中。即便有學生表示理解,也幾乎沒人從哲學的高度去審視它:動物保護其實是為人類間的和平確立一個更高的底線——連動物都不準虐殺,更何況人了!
乞丐是我們這個社會的自然底線,提升他們尊嚴的價值預期,就是提升尊嚴在這個社會中的價值平均值。
寬待乞丐,就是寬待我們自己。乞丐是我們生存狀況的一面鏡子。乞丐的境遇在何種意義上成為人生普遍性困境的象徵?對乞丐的歧視在多大程度上成為我們社會關係的一個縮影?貶低乃至迫使他們徹底放棄尊嚴的人心秩序,經過怎樣的轉換也將迫使我們貶低乃至出賣尊嚴?難道只有等到我們也成了他們,我們才去呼籲寬待他們?!
而在歧視乞丐的環境裏,我們多麼容易成為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