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區一名女乞丐經常光顧彩票店,用乞討得來的錢買彩票“碰運氣”。有人説,她這麼做辜負了人家一片愛心;也有人説,乞丐也是人,她也能有夢想……女乞丐説,這是她的個人愛好,也想給生活多一些希望,每次查看開獎資訊,就是她和孩子們最激動最快樂的時刻(9月25日浙江線上)。
法國人就曾以其獨特的幽默方式為彩票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政府發行彩票是向公眾推銷機會和希望。而國內的相關調查也顯示: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是購買彩票的主要群體。底層民眾購買彩票實際上就是在購買“希望”,作為社會底層中的底層,乞丐為何就不能擁有這樣的“希望”呢?
之所以有人質疑乞丐買彩票,也許是本能地認為,乞討來的錢就只能用來“生存”,而她們現在竟然用來謀求“發展”了,人們還有必要施捨嗎?這樣看問題實際上似是而非:一方面,乞丐顯然也有自由支配收入的權利,並非人們施捨了錢給他(她)們,就可以安排他(她)們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從某種角度講,乞討行業其實是在用“臉面”乃至“尊嚴”來換取報酬,他們想改變這種現狀,這有什麼錯嗎?
實際上,這種渴望改變現狀的心態非但無錯,甚至是難能可貴的。胸懷夢想,這也許是人類最積極、健康、有益的心態之一了。現實中很多人就是因為失去夢想而變得百無聊賴、無所事事,生活失去了激情和意義,個別官員甚至因此跳樓自殺,同他們相比,身為乞丐仍能不失生活的樂趣與夢想,這難道不是可貴的嗎?
由此看,“乞丐買彩票”非但不應質疑,相反,人們應當從中讀出希望。民眾應從中看到乞討者對生活的熱愛與憧憬,並一如既往地支援她們,祝福她們;而有關部門則更應當因勢利導、有所作為,或幫她們尋獲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努力讓每一個社會底層的夢想,都能轉化成用勞動改變生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