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表示,從業資格制度包括考試、註冊、繼續教育等管理手段。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素質,規範駕駛員從業行為,提升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水準。
作為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行業,計程車行業服務水準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尺規之一。以考試作為準入手段,來提升計程車司機的素質,看上去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實際上效果卻未必見佳。
服務熱情、熟諳路途、誠實可靠是計程車司機必備的職業素質,但這幾項素質都不是通過考試便能輕易得來的,需要在實踐中長期積澱和打磨。以“考試”這把固定尺規去衡量計程車司機的優劣,未免有些死板僵化。
譬如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這就顯得有些畫蛇添足。打個比方,一個博士生或許可以輕鬆通過考試,但未必能成為一名合格的計程車司機。這種“一刀切”的選材標準,抬高了計程車行業的從業門檻,讓一些低學歷的群體失去了從業選擇。
實際上,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制度的設立,本來的意義是想給司機們再加一道“緊箍咒”,約束他們的行為。但這種加壓的方式是否合適,確實值得商榷。
目前計程車行業存在亂象的原因,或許跟個別司機的個人素質有關,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營利空間的縮小。因為具備公共服務的性質,計程車行業不能完全交給市場,政府行為起著主導作用。從資格審批、日常管理到終端定價,都需遵從政令。計程車司機無權自定價格,為了掙出公司的“份錢”和國家的稅款,只能多等勤跑。而在燃料成本、生活成本不斷看漲的壓力下,一些人採取了違規手段,希望多撈一點錢。
由此可見,制定更為嚴格的從業資格制度,利用行政手段對計程車司機們繼續加壓,無異於抱薪救火。接受培訓、參加考試都需要花錢,而繼續教育佔據的學時,對於起早貪黑的計程車司機而言,又是一筆成本。這必將導致計程車司機更多的怨言,不僅不能提高服務水準,反而可能會讓他們的不滿情緒進一步加大,導致服務水準下降。
通過制定繁文縟節、增強控制力的辦法去解決一個行業的服務水準,是一種“大當家”的思維,亦有濫施行政手段的嫌疑。有關部門是否應當先把條文稍放一放,以“服務”而不是以“管理”的姿態面對問題?多使用市場手段對計程車行業加以調控,似乎更理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