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規定擬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駕駛人員應當申請參加從業資格考試。目前,草案正公開徵求意見。(《新京報》10月25日)
進一步規範和提升計程車行業,這無疑會讓民眾獲益。如果制度得到好的執行,也必然有利於計程車司機素質的提高和計程車服務品質的提升。
但這一制度剛提出即遭到強烈質疑,有人指出:無非是為了收錢。的確,之前不少從業資格制度,最後都只剩下收錢,至於考試、培訓,都成了形式。就業促進法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很大一部分民眾就認為,現在已到了逢崗必證、逢證必考的地步,很少有人關心考試真正有什麼用。從業資格制度,在一定範圍內被指成了有關部門的創收手段。
通讀交通運輸部起草的管理規定,看不到收費內容,但經驗告訴我們,從考試到註冊到繼續教育等各環節,收費是少不了的。既然收費如此讓人提防和反感,那麼這次的計程車司機從業資格制度能不能嘗試不收費呢?
既然實行從業資格制度是為了提高客運服務水準,那就是出於公益,為此進行公共投入的理由當然正當。而且,政府免費進行培訓的先例並不是沒有,金融危機讓國內出口製造企業受到衝擊,農民工大量返鄉、無業可就時,一些地方和部門就對他們進行過免費培訓。對計程車司機進行免費培訓,受益面會非常廣泛。
更重要的是,職能部門自己投入,更能保證從業資格制度取得好的效果。職能部門花了錢,所謂花自己的錢心疼,這種付出的壓力能讓他們注重花錢的效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把好資格關。當然,公共投入,本質上也是花他人的錢辦他人的事,但相對花計程車司機的錢,“他”的距離要近得多。
而且,免費培訓和獲取資格,能夠防止資格證制度氾濫。之所以出現“逢崗必證、逢證必考”,就是有些部門借發證和考試機會,收費牟利。不能排除,有些資格證制度是多餘的,並沒有起到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行業服務品質的作用,但政府有些部門仍樂此不疲,還是盯著一個“利”字。考試越多,證越多,不但增加就業者的經濟負擔,而且增加權力尋租機會。在從業資格制度中,考試權、資格授予權,都有一定的尋租空間。僅考試來説,多個環節都能滋生腐敗,出題、考試內容選擇、監考、閱卷等,都可以拿來交易。如果讓職能部門自己承擔資格制度的成本,資格證必然大大減少。
除了上面所説的,交通部門的財源並不少,比如,高速公路的大量收費,遠遠不止用於還貸,大量違規收費就是成本外收入。2008年國家審計署審計發現,遼寧、湖北等16個省份在100條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廣州花都公路收費站1年收費4000萬元左右,18年來至少收費10億元,而其中大部分資金去向不明。有這麼多收入,往計程車司機從業資格制度上投入一點,這能成為問題嗎?
針對即將出臺的計程車司機從業資格制度,有網友發帖説,不收費才是真正為了提高服務水準。為了打消公眾疑慮,交通運輸部門能否做一個突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