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落戶”又在消費“戶籍紅利”
時間:2011-06-22 11:07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快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問題的建議》,建議“以科技貢獻、專業技能、在京時間等指標為考核項,計算非京籍人才的積分,積分達標即可落戶北京”。(《新京報》6月21日)
優秀人才人人愛,發朵小紅花、即便是鑲金裹玉,也無可厚非。但在戶籍改革呼聲如潮的背景下,將“落戶”當做冠冕堂皇的殊榮,用小喇叭鼓吹著吸引“外人”,實在算不上順勢而為的善政。道理很簡單,“京籍”為什麼可以成為高積分者的“小紅花”?因為背後有醫療、福利、教育、就業機會、養老保險等一系列的利益。那麼,戶改的意義在哪呢?當然就是要剝除附加在戶籍之上的這些特殊利益,使之均等化、公平化。積分入戶的意思卻是要固化既有戶籍者的種種特權與福利,這與戶改的“平權”取向顯然背道而馳。
這讓人想起前幾日某報一則消息:在“不法分子聚集滋事事件”發生後,當地公安局發佈通告,強調依法嚴懲實施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者,同時呼籲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提供犯罪線索等外,還特別提出,如舉報者為外地務工人員,成績突出者將“給予遷入當地戶口”。舉報可以落戶,正如網友所言——這不僅坐實了“城鄉有別”、本地戶口高人一等的邏輯,還會讓個別人覺得亂了才有舉報立功的機會、有舉報立功的機會才能變成“本地人”。這是在解決矛盾,抑或激化矛盾?
“積分落戶”與“舉報落戶”其實並沒什麼差別,儘管這些制度或措施本身是以正義的姿態而來,卻掩飾不住內裏的亂象與蒼白:一者,它告訴我們戶籍門檻在現階段仍是誘發社會矛盾的重要因子,戶籍與非戶籍之間的斷裂並沒有因社會吁求而有所彌合,相反,某些領域可能仍在放大;二者,戶籍在社會管理中的權重未曾減輕,公共服務理念要遠遠落後於公共管理意識,這是社會管理創新亟待解決的難題;三者,現有利益激勵機制相當乏力,公權部門習慣於罰、沒,而不習慣於培養城市的認同感與凝聚力,總是自以為圈起一部分人、賜予特權的VIP,就能激活社會肌體的免疫力與創造力。然而事實上,每一次以戶籍為獎賞的榜單,都無異於在一些外來人口與本地人員關係不太和諧的地方“傷口撒鹽”。
關於“積分落戶”,其實早幾年浙江、廣東多有實踐。但由於各地城市化程度不一,許多政策都停留在理論層面,象徵意義多於實際意義。無論是以能力置換戶口,還是以舉報甚至土地,都無益於戶籍制度的理性轉身。“積分落戶”,不過是又一次消費“戶籍紅利”而已——而其實早在若干年前,有關部門就提出“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適當放寬農民工落戶條件,大城市要積極穩妥地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戶籍問題”直至2006年5月16日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在“中國—歐盟區域經濟發展研討會”上透露,未來五年,中國有可能出臺系列政策,使近2億農民工真正成為城市人。遺憾的是,在公共資源的稀缺性面前,戶籍配置資源的大局絲毫未曾撼動半分。(鄧海建)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