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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明目張膽破壞文物,可以入刑麼?

2017年07月18日 10:58:0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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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仗著有五千年文化遺存撐腰,還是就沒把“破磚爛瓦”當回事兒,這片土地上,隔三岔五總會傳來文物被毀的新聞。

  上個月,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徽鳳陽明中都遺址在建設中被曝江蘇省常州市江南園林有限公司“野蠻施工”,文物主管部門認定,“施工中使用電鑽剔除殘磚的做法,確屬不當”,工程被叫停。眼下又有山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原朝鮮銀行青島支行舊址主入口的立柱遭工商銀行青島市北第二支行破壞性拆除,據稱已立案調查。

  兩起事件走向極其相似:由民間人士發現,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明中都那邊,是一位學者錄下視頻,公之網上;青島這頭則是網友曝料,政府部門方介入調查。如果不是被有心人發現,破壞是否還會繼續?

  特別想問,政府部門在幹啥?文物的破壞,都發生在眾目睽睽之下,小心呵護的珍貴文物建築,怎就如此脆弱?中國能有多少國家級、省級文物經得起折騰?

  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文物罪】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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