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9個月時間裏,廣州一名男子非法獲取的個人資訊竟然超過3500萬條,並且獲取的個人資訊還十分“全面”和“精準”。涉案男子因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達3500萬條,情節特別嚴重,一審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萬元。這是自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修改後,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審理的首宗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案件。
這個案子,並非什麼大案,之所以值得我們討論,一在判決的破冰意義。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凡是構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最高刑期為3年,在這個案子中,涉案男子一審獲刑4年,從中透露出依法從重處罰的資訊;二在他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精準度”。譬如,中學生的個人資訊就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證、家庭住址、家長聯繫方式、個人興趣愛好等等。看了令人脊背冒汗,徐玉玉是怎樣上當受騙的?就是因為她的這些資訊被非法盜取了。
網路詐騙演進到今天,通過社會治理、媒體揭露,公眾的警惕性也越來越高了,可為什麼騙局總是層出不窮,不斷有人中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網路詐騙早已從“猜猜我是誰”“你的電話欠費將停機”之類的“盲騙”進入到點對點的“精準詐騙”了,識別的難度系數大大提高了。“精準詐騙”有多可怕,不妨看看這則新聞:據6月14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有數十位消費者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某種商品之後,均接到自稱是該電商平臺“客服”的電話,表示所購買的商品存在品質問題可以獲得退款。在“退款”過程中,消費者根據“客服”的指示操作,最終落入騙局,被騙去不少錢財。對於經常網購,且辦理過退款的網購者來説,要有多大的智慧與定力,才不至於被牽進這“精準詐騙”陷阱裏?
這個騙局為何能騙到這麼多網購經驗豐富的年輕人?關鍵一點,騙子獲得了精準度極高的公民個人資訊——消費者在電商平臺所購買的商品、購物時間以及聯繫方式,從而獲得消費者的高度信任。再通過一系列精妙的程式設計,一個堪稱完美的騙局就這樣出爐了。作為消費者,你在什麼時間、什麼電商平臺上買過什麼商品,騙子都一清二楚,冒充客服客客氣氣地給你打電話,承諾給你辦“退款”,想不受誘惑有多難啊,這就是“精準詐騙”的可怕之處。
可以肯定,騙子掌握的公民個人資訊越精準,行騙的成功率就越高,對社會的危害就越大。因此,對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不但要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數量,還要考慮資訊品質、社會危害程度,把精準度也納入量刑之中。被非法獲取、販賣的公民個人資訊越精準,社會危害就越大,罪行就越嚴重,應該從重處罰,這樣才能做到“精準打擊”。其實,這也符合法律精神。5月9日,兩高發佈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在“情節嚴重”的認定中,就對公民個人資訊進行了分類:敏感資訊、重要資訊、普通資訊。其中,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産資訊屬於“高度敏感資訊”,一般人“提供50條高度敏感資訊”即可入罪。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日益猖獗,公民個人資訊洩露途徑日益複雜,治理形勢日益嚴峻。不管如何,法律始終是一條底線,必須牢牢守住。對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必須零容忍,依法從重處罰,以儆效尤。(練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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