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四川達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動車到成都看病,因只買到達州到營山的座票,老人在南充站被所坐座位主人請了起來,老人女兒想擠著坐被拒,之後一中年男子為老人讓了座,老人女兒説:“年輕人應該多學學。”座位主人委屈回道:“坐自己位置錯了嗎?”
關於公交車上不讓座的新聞已經有過很多了,通常都是不讓座的年輕人挨説挨罵甚至挨揍;這次雖然事情是發生在動車上,但是除了路程更遠、時間更長、讓座代價更大之外,其實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坐自己位置錯了嗎?”當然沒錯,這是花錢購買來的權利。被指責“年輕人應該多學學”的女孩之所以感到委屈,是因為她明顯感到自己被道德綁架了。
顯然,事件中的老人女兒是不對的。沒能提前安排好老人的行程,本身是自己的過錯;擠著坐的要求被拒絕,應該表示理解;隨後有人主動讓座,更應表示感謝。但是,認為其他乘客都必須為老人讓座,將之視為他人的道德義務,並在遭到拒絕後憤怒指責,沒有任何道理。本來,那是別人購買的座位,別人如何處理是別人的權利,任何人也不能代為強制處理。你有困難應該去找乘務員,而不是要求別的乘客。
這裡涉及的兩個概念,道德與自私,其實並不矛盾。沒有自私的人,也就是所謂的理性人,就沒有整個的經濟學。道德在某種程度上,其實同樣可以理解為一種自私。一方面,道德的能量隨著社會關係的疏遠而逐級減少,越是你親近的人你越是擁有道德的動機,而在陌生人之間就要少很多;另一方面,道德行為也要有交換物,只不過是物質之外的精神滿足。
具體到讓座,人們會在因讓座獲得的精神滿足,與因讓座受損的現實利益之間做出選擇。不同的人,或者相同的人在不同的情況下,都可能會做出不同的選擇。人們首先要對自己負責,這是理性社會的根基;相反,如果人們不是首先要對自己負責,而是首先要對別人負責,那除了産生霸道的家長和獨裁的暴君,很難有和諧的現代社會與人際關係。
所以,讓不讓座從來就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只是一個基於個體理性的選擇問題。有的地方試圖通過立法罰款的方式來強制人們讓座,有的老人家則通過自己的嘴巴甚至拳頭來指責不讓座的年輕人,其實都很荒唐。
無論是公交車還是動車,政府部門或者相關企業如果想要鼓勵人們讓座,就應該在尊重個體理性的基礎上通過經濟的手段來達成。比如,你可以獎勵讓座;再比如,你可以在公交車上劃出讓座專座,或者在動車上留出相應座位不賣票——只有“産權”不屬於乘坐人,讓座才可以被要求。(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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