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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反腐敗的“制度鏈條”環環相扣

2016年01月28日 13:44: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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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申報、抽查到問責,這樣的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三部曲”,可以看出反腐敗的制度鏈條正在環環咬合。

  這兩天,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再次引來社會關注。既有“房産面積少報1平方米也不行”的更細更嚴,也有對於不實報告的“動真格”:去年的抽查中,3900多人因不如實報告被取消提拔資格,124人受免職、降職等處理,160人因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這樣的數字,讓人感受到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分量。

  如果如實報告、有一説一,這3900多名領導幹部或許不至於仕途受阻。這也是一個警示:報告個人事項,絕不能走過場;凡提必查,絕非説説而已。無論“家産”還是“家事”,如果報告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難免會栽跟頭。領導幹部再想像徵性地報告一點矇混過關,可能會有極大的“風險成本”。

  是否如實報告個人事項,本質上是一個講不講政治紀律、守不守政治規矩的問題。有貪官落馬後稱:“財産申報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我從來沒有執行過。紀委每年春節後登記收受紅包禮金情況,我只是象徵性地登記一點。”儘管只是極少數,卻折射出不少人對這一制度“躲貓貓”的心態。有明文規定的報告制度,還避重就輕、敷衍了事,哪怕是“1平方米”,也是觸碰到了紀律和規矩的高壓線。

  去年,對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抽查核實,比例由3%至5%擴大到10%,全年共抽查副處級以上幹部43.92萬人,近4000人因之無法提拔,可説是規定從“紙面”到“地面”的落實。河北省懷來縣原縣長李玉清,因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原因,被依法罷免。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報告時,只填寫兩套房産,卻被核實出12套。這樣的抽查核實,既能發現腐敗線索,也能對腐敗行為形成震懾,確確實實讓“申報制度真正長出了‘牙齒’”。

  2014年,全國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幹部,已經遠遠超過百萬。有專家用4個字總結了中國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的特點:廣、全、實、嚴。大範圍抽查,動真格問責,也在一個側面印證了這樣的特點。領導幹部個人事項的“大數據”,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是一項基礎性工程,在反腐敗鬥爭中正可發揮更重要作用。

  經過3年多強力的打虎拍蠅,反腐敗已經進入了一個攻堅期、深水區。在這一階段,讓反腐敗走入制度化的軌道,是必然的選擇。從申報、抽查到問責,這樣的“三部曲”,也可看出反腐的制度鏈條正在環環咬合。在習近平總書記的改革方法論中,注重協同性、耦合性,是一個重要內容。而反腐敗的各項制度,同樣也需要有“協同”、有“耦合”,進行更精準的節奏把握、更有力的流程式控制制。比如,在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中,“能上能下”的規定與個人事項報告結合起來,應能更好地優進劣退;比如,在巡視制度中,對幹部個人報告事項進行抽查,可以進一步提高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制度反腐,需要打出更多這樣的“組合拳”,才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國以賢興,政以才治,為政之要惟在用人。”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報告和抽查核實,可以防微杜漸,讓更多人乾乾淨淨做人、清清白白為官、勤勤懇懇做事,涵養和保持山清水秀、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秦寧)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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