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24時,東莞福彩中心的兌獎大廳燈火通明,工作人員仍在抱著最後的希望等待2565萬雙色球大獎得主。但遺憾的是,大獎得主最終沒有現身,去年11月10日在東城烏石崗東區1巷6號的44100485投注站中出的兩注雙色球頭獎成了棄獎。總獎金2565萬元將被納入福彩公益金,這無意間也創造了多個紀錄:東莞、廣東乃至中國彩票史上最大棄獎。為了尋找大獎得主,東莞福彩此前多次刊登尋人廣告,但消息都如石沉大海。
讀罷新聞,我想起的是小説家屠格涅夫的名言:沒有一種不幸可與失掉時間相比。其實,同樣的最大不幸還應該包括:與運氣擦肩而過。那名2565萬雙色球大獎的得主,為何沒有出現?是他根本就沒有看到中獎結果與東莞福彩發出的尋人通知,抑或那張鉅額的中獎彩票早被當作未中之票而被扔掉?答案無人知曉。但對更多的圍觀者來説,這儼然已成為一幕親眼目睹的生活傳奇:有那麼一個人,他曾經擁抱了罕見的運氣,卻又在最終讓運氣于指間溜走。
同樣被看到的,還有某種規則的剛性:根據2009年頒布實施的《彩票管理條例》,雙色球彩票兌獎當期有效,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兌獎,逾期未兌獎者視為棄獎。東莞此次的兩注雙色球頭獎,既然已超兩月未領,即便它可能成為中國彩票史上最大的棄獎,亦當依規而行。不過倘若回顧已不再鮮見的彩票大獎棄領事件,又很難説一個簡單的棄領結果不無遺憾。在我看來,或許仍可做出系列的制度修訂,來最大限度避免“大獎棄領”的遺憾。
第一個值得深度商榷的問題是:中獎彩票的兌獎期限可否延長?有觀察者提供了一組數據:澳大利亞的彩票兌獎期限為6年,泰國為2年,加拿大和日本均為1年,英國為6個月。每個國傢具體情況或許都有差別,但兩個月的兌獎期限顯然不與國際“接軌”。
第二個同樣無法被回避的話題是:倘若棄領的情況真有發生,如何來處置被放棄的鉅額獎金?按照現行規定,這部分獎金將被納入福彩公益金。應該努力體現出福彩的公益性,這般出發點當然並無問題。但棄獎獎金可否部分返還到下一期的獎池之中?返還是對彩民的直接回饋,倘若將棄領獎金全部納入福彩公益金,必然不利於調動彩民的積極性,長遠而言對福彩發展並不利。
從中國彩票業的發展歷程來看,2565萬元的雙色球獎金被棄領,實際亦可被理解為彩票業自身繁榮的一個剪影: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彩票購買之中,獎池金額日益攀升,如此才有了大獎迭出,以及尾隨其後的“最大彩票棄獎”。當彩票業日益壯大,當動輒上千萬的棄獎不復為個案,是時候來考慮如何最大限度避免“大獎棄領”的遺憾了。“最大彩票棄獎”的遺憾當被如何撫慰?它只能經由制度性的改革。讓彩票兌獎更人性化,讓福彩的發展紅利被更多彩民分享。(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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