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8日,北京海淀法院連續公審快播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公訴人和被告人甚至審判長就案件細節進行了極其精彩的庭上“攻防”,這也是中國網際網路領域的開年大戲。尤其是被告人精彩的辯論逼得法、檢兩家很是窘迫,成了眾網民的調侃對象……
輿論場的導向也在一句“技術無罪”中更加狂歡,“還我快播”的聲音更是此起彼伏,本來還只是存于網民們之間的“笑話一樂”,可是漸漸卻變了味。一些有影響力的認證V號也參與了進來,用“理性”視角進行了討論,煽動情緒構陷法治,製造輿論聲勢希望“快播無罪”,如若不然這便又成為一些人批評中國法治建設的“把柄”了。雖然我們不得不承認快播CEO王欣在庭審過程的辯論確實精彩,但是靜下心來細想,快播真的沒有問題嗎?
首先,我一直認為,任何技術本身都是無罪的,但是技術一旦投入到市場,被有心人利用就可能助漲罪惡,這點是需要警惕的。畢竟製造技術的是人,使用技術的也是人,利用技術作惡的也是人,你要説把責任都歸咎於技術,確實説不過去。
比如製造原子彈的技術,本身對人類的生存而言是沒有直接危害的,甚至説從國家核威懾層面還是有好處的,可是該技術一旦使用到戰場,將會造成生靈涂炭的慘狀,大面積的無差別的殺傷性將製造許許多多的慘劇,這難道沒有問題?
毫無疑問,我們的關注重心應該是在技術如何被使用這一角度,而不是探討技術本身能帶來什麼危害,所以快播的技術帶來了什麼很關鍵。那麼,快播究竟帶來了什麼?
必須説明一點,快播涉黃不是一日兩日了,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公司發展從慢慢起步到全國第一,“色情”一直是快播身上揭不掉的重要標簽。我們不妨從快播被網友冠上的“看片神器”這一頭銜好好揣摩,這看的是什麼“片”?接觸或者是經常使用快播的用戶大多都明白,正是那淫穢色情視頻。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沒用過快播的“特殊技術”,並不代表用戶們不知道快播給廣大用戶開了這樣一扇“後門”。事實上,這也幾乎成了許多用戶必然知道的“常識”,不然就真的是太過落伍,只不過一直到被“點名”,這層窗戶紙才算捅破。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雖然對於多網民來説快播帶來的是“福利”,可這種“福利”和毒品有時候又有什麼差別?雖然用戶可能覺著沒什麼,但這種意識的刻意忽視恰恰就説明瞭“有什麼”,是在踩法律的紅線。
我國《刑法》對“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規定是:“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2010年的一份司法解釋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網站建立者、直接負責的管理者明知他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是淫穢電子資訊,允許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網站或者網頁上發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其中我們首先厘清一點,快播公司不僅是在做網際網路技術,同時也是網際網路傳播平臺的典型代表,不然也不可能幾年之內迅速成長。伴隨其“瘋長”勢頭的一點重要原因是龐大的用戶體量,如何吸引留住這些用戶?還是因為快播本身就跨過了“禁區”,碰了別的公司都不敢觸及的法律邊緣。試問,連用戶都知道快播成了傳播淫穢電子資訊的“重災區”,快播相關負責人能不知情嗎?
快播的倒下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安全是網際網路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安全一切都無從談起。大肆傳播淫穢電子資訊,不利於網路清朗,尤其是會誤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長,且觸犯我國相關法律,必須得到整治。
我們必須謹記,安全是網路空間的“生命線”,築牢“堤壩”,把好“關口”,堵住“後門”,大有必要。網際網路技術的應用如同新車出庫,要“配好剎車再上路”,網際網路企業如果不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像快播這樣明知自己的技術為違法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卻依舊不加以限制,是明顯不智的。
然而,我們依舊能夠看到許多網民似乎對公共安全意識,對網際網路清朗空間的重要性,並不買賬,仍然為快播“叫屈”,這點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這時不妨對比另個事件:北京衛視《傳承者》節目現場,青年評論員評價高臺花鼓表演沒有創新、沒有個人英雄……陳道明表示,“我説你們可能有很高的知識,但是對於有些文化,我們傳承的文化,你們連常識都沒有。”
同理,王欣的辯詞雖然精彩,但也無視了基本的常識。那些為快播喊冤的網民未必是知識上有所欠缺,很可能是常識上出了問題,明眼人一看就明白的事情,硬是“看不明白”。(周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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