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畫/許英劍
最近,有關錢理群教授夫婦要去養老院的消息不脛而走。消息最初是北大教授溫儒敏傳出:“雖然知道他們早在醞釀,現在真要去了,未免有些失落與感慨。今天與錢老通電話,證實此事。從電話中感到老同學興致還不錯,説總要走這一步。據説養老院條件還好,他把很多書都搬去,在那邊繼續寫作。”
養老院話題,在當下經常成為熱議話題。一般來説,人們覺得送老人去養老院是一種不孝的行為,在觀念上總是有個坎過不去。
不過,我們討論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居家養老與養老院養老,到底有何不同?
其實,養老問題,真正凸顯出來,是對於生活需要時刻照顧,甚至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的照料。對於那些年紀還不是很大,能跳廣場舞,能出國旅遊的老人來説,與子女住在一起,能帶小孫子,送上學,接放學,做一家人的晚餐,其實談不上居家養老,而是居家幫忙。真正選擇居家養老還是養老院養老,是對於更大年齡階段,或者生病的老人而言的。
對於這個階段的老人,什麼樣的養老模式是最理想的?答案應該非常一致。買個大房子,子女白天上班、掙錢,照顧不了老人,就請一個保姆,隨時照料。同時,還有家庭醫療與護理服務,按需到府,老人身體不適,可以得到科學的照料,祖孫三代同堂,盡享天倫之樂。這個境界,是大多數人達不到的。
那麼,子女在家照顧呢?顯然,也不現實。對此,把父母接到自己居住的城市,送進養老院,每個月交幾千塊錢的費用,難道比起前面所説的居家養老,真的可以去指責送老人進養老院是不孝嗎?
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事實:除了傳統的觀念因素外,對養老院集約養老方式的負面看法的一個原因就是——人們不是在比較真實中的養老院與真實中的居家養老,而是把真實中的養老院與理性狀況的居家養老進行比較。但遺憾的是,在現實生活中,所謂居家養老,在農村往往是七八十歲還得放羊種地,病了沒錢去醫院,生活不能自理遭到子女厭棄,在城市,則是獨自居住,子女很少到府看望,缺乏照料與醫療。
顯然,子女花很多錢,把父母送到養老院去,即便有減輕自己負擔的考慮,也不能否認養老院也有客觀的好處,那就是更好的醫療,更好的護理。所以,雖然去養老院養老,並不是最理想的境界,但也不是完全的倒退,而是隨物質進步的一個階段性提升。
遮罩此推廣內容必須承認的是,這種提升偏重於物質,忽略了情感。不過,傳統並非一成不變,也必會隨社會現實而慢慢改變。在今天,物質已經非常發達,但仍然不能滿足人們的所有需求,制約著人們的選擇,逼迫著人們做出次優的選擇,而去養老院集約養老正是這樣的一個典型。
當下,條件優越的養老院,價格昂貴,一床難求,而鄉鎮一級的,條件差,缺乏專業人員,很多老人只是等待死亡。養老院的這個局面,一方面需要更大的市場來促進專業化的分工與成本的下降,從而在相同的成本下,達到更高的目標。另一方面,政府也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來提高養老機構的水準。(劉遠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