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國內著名財經媒體“21世紀網”成為新聞主角。據警方初步調查,21世紀網高管和少數記者,以21世紀網為平臺,以不報道負面新聞為誘餌,聯合公關公司收取上市或者擬上市公司的“保護費”。凡是與其簽訂所謂的“廣告協議”的客戶,網站就不再刊登其負面新聞,或刪除已上網的負面報道。這種方式成為其經營思路,業內稱之為收“保護費”。
“有償不聞”嚴重違背新聞倫理,應當給予嚴厲譴責,而且在法律上,“IPO有償沉默”已涉嫌敲詐,更應當依法懲處。在公安部指揮下,警方在北京、上海、廣州、長沙統一行動,對21世紀網總裁、總編輯、相關管理、經營、采編人員,以及兩家公關公司負責人採取了強制措施。雖然,我們還不能確定會有多少嫌犯被指控,最終又有多少被告會獲刑,但是,此案已經進入公眾視野,也具有相當的負面典型價值。
也應當看到,收取“保護費”的做法只是21世紀網等個別媒體的行為,絕對不是當下媒體的主流。實際上,有公信力的媒體無不厭棄這樣的“生財之道”,恪守法紀,並對“收保護費”的不良媒體和不良媒體人深惡痛絕,而且,也希望有關方面早日將這些害群之馬繩之以法。因而,此案實際上是有助於肅清媒體行業風氣。
不過,對於此案的反思,顯然不能止步于媒體行業自律等層面。從警方所舉的案例來看,21世紀網的“有償不聞”牽涉上百家公司。因而,更值得追問的問題是,被壓下的新聞背後是否屬實?這些涉案公司到底有沒有問題?這些有問題的公司到底有無上市成功?
“IPO有償沉默”的背後,反映了媒體行業的亂象,反映了我國股市上市發行環節的亂象。21世紀網以及不良公關公司之所以能夠大發其財,無疑直接説明瞭,行政審批體制下的上市發行資格審查仍有漏洞。如果不把這些問題公司一一揪出,顯然也是對股民的不負責任。
因此,公安機關查處了21世紀網幾個高管之後,此案還不能算完。警方、證券監管部門以及媒體都有責任按圖索驥,順著21世紀網“敲詐”的名單追查,看看那些企業還有什麼問題,其背後是否還有其他犯罪行為。
目前,打擊新聞敲詐,依法查處是關鍵。依法的意涵,既指向涉嫌新聞敲詐的媒體,也指向被敲詐的企業。如果企業無違法違規之處,又何懼個別不良媒體的敲詐?我們固然不能對所有被敲詐的受害企業進行“有罪推定”,但開展相關調查篩選可能隱藏其中的犯罪線索也是有關方面的義務和責任。沒有哪個行業可以超脫于法律之外,這才是法治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