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社科院四年前的調查,還是人口流出大省四川今年的調查,都發現一個問題:由於擔心在城市入戶後農村的土地和房屋權利得不到保障,進城農民哪怕已經舉家安居城市,甚至已經在城鎮買房,也不願意把戶口轉入城市。
理論上説,農村的土地和房産脫集體入家庭,全部歸家庭獨立支配,享有獨立産權,自由流動,有利於農民更快更好地進城,有利於他們把農村戶籍變成城市戶籍。
但是,很多人和決策者又有一個擔心,如果土地和農房産權獨立了,進城農民把土地和房産賣了,導致農村土地大集中,那麼,萬一農民在城市待不下去了怎麼辦?農村回不去了,國家的失業救濟和勞動與養老保障又跟不上,他們會不會成為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城市流民?憂心忡忡之下,總想有計劃地來,以時間換空間,完成全面覆蓋城鄉的保障體系建設再考慮土地、農房産權化問題。
然而,計劃總趕上不變化。現在的情況是,農民進城安居了也不要城市戶口,而一些城市白領為多生孩子少罰款,主動將戶口遷回鄉下。
這裡面有三個問題要仔細理清:其一,把土地、農房變成家庭所有制,農民就會迫不及待地把土地、房屋賣掉嗎?答案是否定的。這裡面有經濟因素的考慮,也有文化觀念的原因。很多人即使在城市過得很好,在城市買房安家立業,也不一定會把農村的土地和房産賣掉,那是情感的寄託,也是萬一發生變故的念想。
其二,如果遇到城市經濟危機,進城農民在城市待不下去了,農村會是他們最好的歸宿嗎?答案也是否定的。其實,即使在最困難的時候,城裏的辦法也更多一些,每個人勻出半兩米,城市人多,就能養活很多人。
其三,“流民”在城裏遇到經濟危機,就會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嗎?從世界各地貧民窟即“落腳城市”的發展狀況來看,並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會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相反,城市對他們的驅趕拆散,反而有可能使他們流離失所進而成為不穩定因素——不管他們在鄉下有沒有土地。
農民很在乎他在家鄉的土地和農房,集體所有沒有獨立産權時他在乎,非集體所有大家各自擁有獨立産權時會變得不在乎而輕易賣出土地房屋?也是想當然吧。在土地、農房産權獨立背景下,很多已經在城市買房定居、安居樂業、戶口也已經遷到城市、社會保障也不缺的農民,未必願意很快就賣掉農村的土地和房屋,一來這是祖産祖業,感情上難以割捨,文化上愧對鄉鄰;二來也未必賣得出多少錢,那點錢對於過上城市生活的他們也無關痛癢。
在土地、農房産權獨立背景下,倒是有兩類農民可能會比較傾向於直接賣掉農村的土地和房屋:一類是要在城市創業或者買房急於用錢的,對於這類人來説,賣地賣房意味著把固定資本盤活;第二類是遇燃眉之急要用土地、農房變現還債的,人們最擔心這類人把土地、農房賣了以後怎麼辦?事實上,他們賣了土地或農房,或者兩者都賣,正是有一個緩衝給他們啊。如果像現在這樣集體所有,他們不能緩衝,又從土地、農房中得不到多少收益,那才真是更要人命的東西呢。
所以,只要在別人思維止步的地方多想一點點,就會發現很多事情遠遠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回事。在土地、農房問題上,並非一實現獨立産權化,農民就迫不及待地把土地、房屋賣個精光,土地就來了個大集中,都流到資本或農業大戶手裏。産權買賣式集中,會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這個過程,可能一兩代人都未必能夠完成。而在此之前,為了實現土地經營的規模效益,以及保障食品産量到品質的安全,租賃式、股權式而非買賣式土地集中,將有可能成為土地集中的主流模式。(童大煥)